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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2

【讨论】《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与变迁

    [b]我国医院感染管理起步于1986年,卫生部与丹麦国际开发署、WHO合作对40家医院进行医院感染调查,举办培训班、研讨会。1986年卫生部医政司成立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协调组,组建了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系统。1989年卫生部颁发《分级管理评审标准》中将医院感染管理列为其中一项内容。1994年卫生部颁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推动了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发展。2000年卫生部再次修订并善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对我国各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室建设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7月,卫生部颁发《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b]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简明扼要、提纲挈领,但加入了罚则。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则详尽细致。两者反差极大。在两部法规之间出现了真空地带,作为医院感染管理者今后如何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本期以“《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与变迁”为题进行讨论,欢迎各个专业的站友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与体会。

大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表见解,也可以另立相关题目与内容。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之间的空白如何处理?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需要的配套措施有哪些?
3、《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改进和缺憾。
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
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我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将会产生的影响。
6、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个人看法。

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以及电子版附件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七月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
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2

我先谈一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消毒管理办法》(全文)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00
9.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0.《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3

另外,既然谈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变迁,我就想谈一下卫生部文件中涉及院感问题的几个文件。
1.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这是我能查到的卫生部涉及院感问题最早的文件。
【颁布日期】 881130
【实施日期】 881130
全文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医院病人、职工和社会人群不受环 境有害因素的伤害,提高医疗效果,保护职工和人民群众健康,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形式:300张床以上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300张床以下 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感染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任务和职责:
1.根据“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防止医院感染 的有关规定,制定全院控制感染规划、各项卫生学标准及管理制度。
2.负责院内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考评管理效果, 研究改进措施。
3.负责对新建设施进行卫生学标准的审定。
4.负责感染管理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5.负责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填报院内感染发病情况监测表。发生暴发流行 时,立即报告。
三、组成人员:
1.委员会(小组)一般设主任(组长)1人,由主管业务工作的副院长兼任 ;副主任(副组长)1至2人,分别由预防保健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兼任;委员由 医务处、内、外、妇、儿、传染科医师,检验科主任,供应室护士长,门诊部护士 长,总务科科长等有关人员兼任。人数可视医院规模、性质和任务而定,一般委员 会不少于10人;小组不少于6人为宜。
2.适当配备专职人员:
(1)人数以300张床以下1人;300至500张床2人;500张床以 上3人为宜,在医院总编制数内调剂解决。
(2)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专职人员担任。办公地点可设在预防保健科或护 理部,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感染管理科。
(3)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经相应的培训,掌握感染管理等基本知识。担任感 染管理的医师,要求是医学院校公卫系毕业或临床医师经专门训练者。担任感染管 理的护士,要求正规护校毕业,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经专门训练的护师以上人员 。培训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统一组织。
(4)专职人员中的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晋升等按同类卫生技术人员对待。
(5)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拟定全院控制感染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执行各项监控制度,定期监测、分析、报告发病情况。
3)对院内感染流行及时调查分析,详细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4)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
5)开展医院卫生学管理的专题研究,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3.为有效地进行院内感染监控,应指定检验人员担任有关细菌学检验工作。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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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卫生部
【发布日期】1994.01.04
【实施日期】1994.01.04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本部直属单位:

医院感染管理是当今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大课题。随着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医院感染问题日益突出,它不仅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而且已成为现代医学技术发展的桎梏,应引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管理者及广大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根据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监测资料表明,今年上半年监测住院患者454 511人,医院感染率为9.1%,其中新生儿、输血、血透析病人、老龄患者构成医院感染的高发人群。由于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种、医院条件及管理水平的不同等原因,我国各地各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率差异较大,在某些医院里医院感染问题颇为严重,感染率较监测医院还要高。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国相继发生的多起新生儿感染暴发流行,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1991年11月,某县医院发生新生儿鼠伤寒的暴发流行,55名婴儿发病,23名婴儿死亡。在对感染原因的调查中发现,该院卫生设施条件差,产科消毒、隔离制度不严,在对产房、婴儿室的56件物品进行细菌检测时,发现其中的26件物品,包括:婴儿被褥、尿布、奶瓶等都培养有鼠伤寒沙门氏菌生长。

1992年9月,某市医院发生志贺氏痢疾杆菌C群十三型暴发流行,致使26名新生儿感染、10名新生儿死亡。经调查,感染源系一位志贺氏痢疾杆菌慢性携带者的产妇,通过接触将细菌传染给某婴儿。由于该院新生儿室无配奶间,配奶、换尿布、打包等操作均在不足两平方米的操作台上进行,致使带菌的婴儿污染了操作台,进而又污染了牛奶,造成志贺氏痢疾杆菌在新生儿之间传播。此外,经测定,医院新生儿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细菌监测均超标。这些均暴露了医院在管理、无菌操作消毒隔离观念和技术上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1991年3月,某市人民医院的14名新生儿被柯萨奇B族病毒感染,其中10名新生儿死亡。经调查是由一名感染柯萨奇B族病毒且发病的产妇将病毒携带入院,感染其婴儿并染及同居一室的其他产妇和新生儿,造成暴发流行。据该院对自身管理问题分析,医护人员无菌观念谈漠、消毒隔离不严、科室制度执行松懈(甚至有人上班织毛衣,多个婴儿共用一个奶瓶喂奶),以及探视制度不严等等,与本次新生儿感染的暴发流行都有一定关系。

1993年9、10月间发生在某市妇婴医院的新生儿柯萨奇B族病毒感染,是今年感染例数最多、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新生儿感染事件,发生感染的新生儿共44名,死亡15名。此次感染的感染原系两名已携带柯萨奇B族毒素的产妇,其两名婴儿感染柯萨奇B族病毒后,又在婴儿室内引起了交叉感染。从医院管理角度来看,该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专门负责医院感染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医院人员消毒知识贫乏;管理人员未进行专门训练;分娩室及婴儿室没有统一有效的消毒制度;缺乏一套完善的监测手段,不能进行消毒效果的正确判定以及隔离制度不严等,是导致此次新生儿感染暴发流行的重要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卫生部文件和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其进行督促检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在某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于新生儿共用粉扑导致的克雷伯杆菌感染,及其医院由于婴儿室洗手肥皂污染沙门氏菌而造成新生儿的院内感染,均暴露了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1.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保证医疗质量的关健环节之一,卫生部早已提出要求和标准,同时列为医院分级管理的重点内容,但是至今仍然有相当多的医院对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态度很不端正,以进行医院管理投入多而没有经济效益,不是“下蛋的母鸡”为由忽视这项工作,致使这些医院至今对医院感染管理无人负责、无人抓,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等问题;

2.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在各级医疗单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贯彻执行,致使消毒灭菌工作达不到要求,隔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缺乏消毒灭菌质量的全面监测;

3.医院的医务人员缺乏医院感染知识,消毒隔离、无菌观念淡薄,有的连无菌操作都很不熟悉,更不严格执行;

4.有些医院不能正确对待医院感染问题,“讳疾忌医”,对发生的感染不如实报告登记,致使医院感染率不能反映其感染实际发生状况;

5.普遍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鉴于上述问题,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杜绝暴发流行,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必须动员起来查找疏漏环节,认真纠正,务必在三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

1.强化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卫生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级医院具体抓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分明,真正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摆上日程,落到实处。要按照我部(88)卫医字第39号《关于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暂行办法》中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有条件的医院特别是二、三级医院,要逐步设立医院感染专门组织,并不断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医院感染标准是医院分级管理评审的重点指标之一,各级医疗机构要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的基础建设之中,各地在进行医院评审中要切实把医院有无全面感染管理措施,作为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3.要把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之中,按照我部卫医发(1993)第31号“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在近期内以医院感染控制为重点,对照卫生部有关要求,各级医院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建立目标明确、指标具体、责任落实的、有计划、有步骤、有评价、有改进措施的质量保证方案,并付诸实施,争取在短期内有根本好转。

4.鉴于当前在医院感染认识上和技术上都有较大差距的实际情况,要指令性地对各级医院实行医院感染管理全员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认识。在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中,要将强化消毒、无菌和隔离的观念作为重点内容,使医务人员逐步把医院感染的控制贯彻于整个诊疗活动中。我部医政司医院感染监控协调小组要尽快组织编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术的普及教材,供各医院采用。

5.按卫生部1991年下发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消毒灭菌质量的全面监测,对于医院各临床科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的手,以及各类无菌物品、消毒器具、药液和菌器具必须进行效果监测,特别是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病房)、血透析室及ICU等重点部门应每周进行监测。根据部颁《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医院各部门细菌数应达至下列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标 准


(cfu/m3)
物体表面
(cfu/cm2)
医护人员手
(cfu/cm2)

Ⅰ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10
≤5
≤5

Ⅱ类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室(母婴同室病房)、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200
≤5
≤5

Ⅲ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抢救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500
≤10
≤10

Ⅳ类
传染病科及房间
 
≤15
≤15


新生儿室(母婴同室病房)、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食具和医护人员的手,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凡灭菌后医疗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疗器具),不得检出任何类微生物。消毒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

为保证医疗单位的消毒效果,凡进入医院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无证”和“过期产品”。

6.医院的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病房)、血透析室、ICU、治疗室、外科病房及消毒供应室是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各医院要在普遍监控的基础上抓好易感染部门的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工作,控制医院感染,使医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7.遇有传染病在医院内暴发流行时,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当地卫生防疫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播和隔离病人。

8.各级医院要自查自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当地医院评审委员会或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就医院感染管理,按卫生部有关文件和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要求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卫生部在1994年3~4月份,组织专家进行复核性抽查,发现不合格者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重新整顿,严重不合格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接此通知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组织各级医疗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本通知不力而发生医院感染流行的医院,要追究医院领导的责任。请将实施情况、问题及时反馈我国部医政司。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3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谁知道相关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的具体条款?如何执行?我查过,没有查到相应的配套措施。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阻止医院感染,要针对感染的原因实施相应的措施,建立相应的法规,先看一下医院感染的分类及其原因:
医院感染分类:
内源性感染
之前已携带致病原,由于治疗期间免疫能力低下,导致感染。
外源性感染
指由环境中或其他人所携带代的外源致病原所引起的感染。主要包括:交叉感染,医院内与他人(病人、带菌者、工作人员、探视者、陪护者)接触时所引起的感染;环境感染,由污染的环境(空气、水、医疗用具及其他物品)所引起的感染。

来看一下即将出台的具体的细节管理办法:


xxxxxx666666 wrote: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感觉就是原来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开头,具体工作中仍然需要详细的指南或规范。下列是卫生部近期将要出台的一部分指南或规范,但是,仅仅有这些恐怕还不够,各位战友认为还应该加入那些方面的内容呢?
《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院感染监测指南》
《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指南》



根据原因和上述细节管理办法,个人觉得还应增加:

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管理规范 (减少在手术过程中由不洁医疗器械所引起的感染)
探访及陪护制度管理规范 (对具有传染病或带菌者的探访和陪护要有严格的要求,避免交叉感染)

加上这两条感觉比较全面了。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我觉得,政策都没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怎么去扎扎实实的履行这个政策.
为保征这个<<办法>>的切实的得到执行,应对罚则作现深入的细化,不但必需在卫生行政部门专设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对这个管理部门也应设有监督机构.
另外, 对中小医院的监督格外重要,到过区级、乡级卫生院的同志们应该都有体会,需要改进的地方太多了,不光是硬件,而且软件,医务工作者的预防医院感染的观念、技术都急需得到更新和正规的培训。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医院感染管理是当前医院管理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几年来各大医院都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必须从组织落实、开展必要的监测、严格管理措施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健全的管理组织是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医院感染监测为采取适宜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管理措施的认真贯彻、实施,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也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精神的体现,《办法》的出台,必然使这三个关键环节更有效地在各大医院得到落实.
对于中小医院要积极培训相关人才,健全管理组织,从而一步一步地去开展院感工作.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其实提高护理人员素质,护士长加强管理可以更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单医生一头热,没人执行是不行的。尤其是外科。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十多年前,我在北京 中国丹麦医学生合作中心参加《母婴同室内医院感染的防治》培训。最后培训结束的时候,一位世界卫生组织控制院内感染的专家耶森博士和大家交流中国各地院内感染存在的问题。他介绍了自己在中日友好医院住院期间的一些感想,他认为:防治医院内感染的目的,是把造成医院内感染的真正原因找出来。而在中国,通常发现了问题,就去惩罚、扣工资,结果造成医生、护士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去撒谎、回避,很多问题无法发现。他的建议值得我们深思!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4

**** Hidden Message *****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5

看到DXY在讨论我国医院感染控制的现状时,想到这样一个例子。SARS流行期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专家在国内考察时,看到一些医院为改善空气流通在病房里摆了很多电风扇使劲吹,便测了一下效果,发现空气竟然是从污染区向清洁区流动的。
中华预防医学会武汉分会会长方天人教授回忆上个世纪50年代医院感染的控制情况时说,那时很多医院都有防疫医生,他们参与医院管理工作,提出并实施控制感染的措施,经常检查评价,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等,对控制医院感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人渐渐消失了。
据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中心对全国126所医院的监测,1998~199 9年,医院感染率为3.92%,而到了2001年,这些医院的人次感染率和例次感染率分别为5.22%和5.58%,发病科室由高到低依次为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产科和五官科,发生的部位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呼吸道、泌尿道、手术部位、胃肠道和皮肤软组织。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数据,均来自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医院。这份监测报告还透露,上述医院控制感染的差距较大,医院感染率最高的为8.25%,最低的只有0.21%。
所以全国还要继续建立类似方教授回忆的50年代的防疫医生-----职业卫生师。他们的职责包括:为预防设施和工作计划投入资源;对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和人体功效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制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如工程和管理的控制,个体防护设备,对职业有害因素暴露进行监测,提供职业卫生和安全培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对比这个标准,很多医院感染专家认为,目前要建立职业卫生师队伍还为时尚早,但从建立“独当一面”的医院感染控制队伍考虑,必须要过“三关”:
1.认识关:医院管理者容易把目光集中在直接创造效益的部门,而对医院感染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这种认识必须改变。事实上,控制医院感染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内容,属于“投一分,收十分”的工作。
2.体制关:医院内部机构设置反映出管理者的经营思路。公共卫生专业或其他专业人员置于何种地位,医院感染科置于何种位置,需要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明确下来。
3.待遇关:公卫专业等非医疗专业人员进入医院,其职称评定、工资待遇,与公卫系统的专业人员有何不同,如何与临床医生区别开来,也需要政策上的界定。如果“后顾之忧”不能解决,即使能建立起专业队伍,也无法保持其稳定性。
所以我们真心希望我国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也祝愿我们的院内感染控制逐渐走向正规。任重而道远。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5

健康教育对医院感染有直接的影响,任何医院的管理出现问题,如:环境的污染、,消毒隔离不严格,滥用抗生素等等,不但对病人构成生命威胁,也会通过病人应积极倡导医患双方同时戴口罩进行防护;对于肝炎等容易接触传染的病人,除认真作好消毒隔离,还应指导病人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如何进行防护,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尽量减少污染的机会;对于血液病等需要保护性隔离的病人,向病人强调戴口罩的重要性,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等人员较多的地方,预防被感染。对于不同的病人,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对症宣教,因人而宜。另外,健康教育还包括向医务人员强调合理使用抗生素的重要性,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在各科门诊摆放健康教育书架,根据不同科室病人的不同特点,编写健康教育处方,部分病人可以通过健康教育处方来达到普及健康知识的目的。
根据门急诊病人的特点,在看病就医的同时,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于预防医院感染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重视院内感染管理的同时,重视健康教育在门急诊中的应用,主动向病人及家属普及健康知识,更新健康理念,既达到了向病人进行健康宣教的目的,同时也能够起到预防医院感染的目的。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5

我在医院实习已经差不多加起来已经两年多了吧,院内感染这个问题确实要值得我们去重视,但是现实却不能让人乐观。我实习的医院都是三级甲等的,有的医生和护士的无菌观念实在是令人担忧,外科还好点,但是内科就不行了。例如,治疗室一般人是不能随便进的,即使进了也要带口罩的,这是一般规定,但是好多护士并不带口罩,一边配药一边谈笑,好多医生医生也是随便进出。另外,我上个月在急诊ICU实习,那可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但是,事实却不是那样,察房的时候一堆实习生就是跟着老师进去了。象这种现象好多好多,明明都有规定的,但现实为什么是这样那?
就是有了规定,但我们没去好好的执行,为什么没有执行那?那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所以,我认为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实用的管理监督机制而不是形式主义的那种很重要。
另外,我认为,院内感染的有效控制需要我们医生、护士、病人的共同配合,方能取得一定的疗效。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5

**** Hidden Message *****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5

浅谈个人看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为医院感染管理合法化,规范化,但是单单靠规范规章一方面并不能控制医院感染,重要的是医护人员对感染源的认识及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我个人认为应从中高层医院管理人员抓起,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医院管理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管理,它是一门交叉性、复合性科学,其广度和深度对医院管理人员是个极大的考验。医院管理人员不仅要懂得和掌握感染相关的卫生法律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医疗卫生业务知识、社会学、统计学、管理学、政治经济学等多方面知识。从现阶段看,卫生法律知识的全面掌握还是欠缺,所以应积极加强其教育和培训,使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逐步走向职业化。此外,要有效地调动和鼓励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医院感染管理渗透着一种“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的新理念,管理到位是全体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的过程,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努力,积极控制感染源,规范严格的手术室及器械消毒措施,同时还有避免患者之间、患者与健康者间的交叉感染。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我的实习经历,许多医院对于实习生的无菌观念不加规范,很多情况下就是随便示范一下就不管了,尤其是在外科.医院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存在管理上的忽略.许多实习生在一些基本的外科操作上也不能严格做到无菌,像拆线,换药,就存在换药碗乱放,换下的敷料不按规定分开处理,有菌和无菌镊子用法乱混,在手术室也存在帽子口罩戴得不规范,我想在实习这个阶段,做的事虽然不多但和感染密切相关,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出台就为我们提出了依据,当然这要医生和医院的和作才能解决问题,就如深圳妇保由于消毒剂浓度不够而产生的连续感染事情,如果医院不在用的消毒品上不合规定,医生再严格也没用呀,总之,还是要相关人员按规章做事,大家都提高警戒,才能防患于未然吧.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医院都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但领导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我院也派人在6月19日北京参加了第十三届全国医院感染管理高级研讨班的学习,包括《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手卫生指南》等。为此,我院还在质管通讯上发了简报。院网上也全文章转载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医院感染管理的关键还是领导的重视,其次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配套的指南的贯彻、实施。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的关键是乡级医院特别是乡村医生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最简单的消毒工作都不能很好的实行,也许是沉在下面,就是出事了,也是个案多。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个人觉得,政策法规应该有,但最重要的还是怎么去实施。
这就要靠软件和硬件状况了,医务工作者的预防医院感染的观念、技术都急需得到更新和正规的培训,医院的硬件也需要跟上。就拿最简单的着装来说吧,好像我到现在还没见过医生有工作裤换的,更不用说能像西方那样一进医院就像进手术室一般了,着装成本不高,但利用好了在预防医院感染方面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不知道当权者在这些方面是否会有所改进。很多时候,细节也决定成败。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医院感染的原因有很多,很复杂。现在医护人员基本上都非常重视医院感染了,但有很多客观因素,如侵入性操作的增加,广谱抗生素的产生及应用,免疫抑制剂的应用,易感患者的增加等等。预防医院感染应该做到从我做起,做好个人防护,一是防止将病菌传给自身或带出病房;二是防止将病菌传给房内的易感者。加大监测力度,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以卫生部令的方式发布的,从法律层阶上讲属于部门规章,应当主要是为《传染病防治法》配套的,另外兼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如医师、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诊疗常规等的规定。
在法律效力上应高于规范、指南等,它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控制中设立了许多义务,如因不履行义务造成危害后果将被克以行政处罚或刑罚。在规范、指南中是没有的。
从这方面讲,国家对医院感染的重视程度是提高了。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我也来谈谈我看到的问题:
我实习是在上海一家2甲医院,医院经济效益很好,病人很多,但是问题就出现了:
1,医院的厕所实在是太脏,便池边上都是些^^,地上还有随手仍的纸,洗手池倒是很先进,是感应的,但绝大多数都已经坏了,整个厕所一股异味,医护人员一般都不去.
2,上海那家医院效益好,医护都发了拖鞋,于是问题来了:在进入ICU时就都不换鞋,也不戴鞋套,"出入自由"啊!
3,有很多一次性鞋套反复使用.
4,病房治疗室,医护人员,护工人员等都在这儿洗手,虽然有消毒液,但是洗完手不是在甩手上的水,就是在一块很大的毛巾上擦,大家都擦,毛巾一天到晚都是湿湿的,你说卫生吗?
5,医院运送医疗垃圾的电梯里虽然肉眼看不到垃圾,但是一股异味.
6,还有就是护士吧台,我实习一年了,说实话,没看到一次有人擦过,当然我不能说它肯定没擦,只是有点担心.

我想上面几项都可能造成院内感染,防病胜于治病,希望大家多提出些医院的问题,这样才会有改进.谢谢.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医院既是病人集中的场所,又是病原微生物污染严重的地方,同时在院内还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特殊的接触方式,以及病人对病原菌感染的敏感性高等特点,这些均增加了医院感染的几率,医院感染是当前公共卫生一个突出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应该在医院感染系统管理、医院感染因素监测、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等几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发掘医院感染工作在领导的重视程度、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先进技术的引进、经常性的培训等方面存在着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认识,强化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消毒工作在控制医院感染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各方面要建立起适合本部门特点的制约机制,最终达到完善管理制度,控制感染发生的目的。

目前存在问题: 从政策层看领导重视存在程度差异,停留在一般监测上,管理体系运作缺少论证和调研;从技术层看规章制度多,实践应用少,新技术研发和推广滞后,部分技术科技含量不足;从责任心上看院感控制人员结构参差不齐,导致工作岗位不稳定,责任心不强,不能形成长远的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划;从培训工作上看经常性的培训欠缺,难以开展高难度的技术工作,导致工作评价、报告准确性不理想。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医院感染管理的特殊现象是头重脚轻,即国家、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医院的重视程度逐级减低,尤其到了医院,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大多数不愿意投入过多在医院感染管理上,工作方针基本上是但求无过,不要出事即可。之所以不被医院重视,追其根源,在于医院的收入效益来源于病人,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定然要增收节支,这是经济规律,作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对于医院来说是仅有投入,看不到现实的收入(虽然很多人说可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但是毕竟医院看不到现实的经济收入)。
但是,实际上医院感染管理实际上是创造效益的,简单计算一下即可:例如一家医院,每年住院病人20000人,每一例医院感染病人比非感染病人将会多支出住院费用1000-10000元不等(国内相关报道很多),按照1000元计算,该院医院感染年发病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相当于节省病人开支20000*1%*1000=200000元(20万元),但是,这笔费用对于医院来说,是医院少收入了20万元!这个效益是社会效益,医院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收入!谁得益了?是患者,是社会,是国家!国家因此减轻了医疗负担,相当于少支出医疗成本20万元。
医院在自己得不到实惠的情况下,单靠卫生部门的行政监管是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医院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上对卫生行政部门阳奉阴违的根本态度的,更是无法改变医院感染管理者在医院里受歧视、受排挤的根本地位的。毕竟医院要想效益好的科室倾斜政策,毕竟医院要生存,要发展,需要经济支撑!说白了谁挣得钱多谁说话就硬气!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
1、改革现有的卫生事业经费支付方式是一条出路,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考核医院对医院感染管理等类重要但是医院不会得到实际收入的工作的效果,核发卫生事业经费,比如医院感染控制情况、传染病管理情况等等,做的好的,经费就多给些,作的不好就少给甚至不给甚至罚款,让医院自己算帐,那个夺那个少。
2、医疗保险实行总量控制。比如某医院年初定下指标,本年医保患者在该院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年底核算,如果出医保患者在该院支出不足2000万元,余额归医院,如果超出,医院承担。具体可以有很多细项,如感染病人的支出不得超过多少等等,节余归医院超出医院付。
医院感染的经济效益在医院里体现出来,自然会真正被医院重视,人员配备、工作力度才会加强。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6

“只是有点疑惑:抗菌药的使用,使医院感染率还是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soldycn 战友你好,你上面这句话应该改成“抗菌药的使用,能使大部分医院感染得以治愈”,而不是“使医院感染率还是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会引起诸如抗菌药物相关性腹泻(肠炎、伪膜性肠炎)、真菌二重感染、耐药菌株(如MRSA、ESBL阳性菌株)感染等院内感染(正规的叫法称“医院感染”),使医院感染率升高,因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意义重大。
  从技术角度讲,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有三大要点:消毒隔离;供应室灭菌质量的保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7

我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院内感染确实要重视,有时看到这个病房的一个病人发热了,培养出细菌了,过两天旁边的一个病人又发热了,并且查到同样的细菌,很显然是感染了,对此,我们的解释只能认为在一个医院住,没办法了。所以,如果是感染性疾病教多的科室,建议把同样感染的病号住一个房间,避免新的感染出现,就像传染科分肝炎区\结核区那样。从医护人员的角度出发,也有一些可以做的.首先在操作时,加强无菌观念,避免医源性感染,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进移植层流病房要注意好消毒措施,个人若是感冒了,或有污染伤口,建议暂时不要进无菌仓.单纯隔离衣不能把脚的问题解决,建议穿连着脚一起的隔离服,这样才能避免外源性感染.感染病人的采集标本也是个重要的感染源,需要小心防护。血液科很多病人化疗后都粒缺了,更容易感染,所以他们及医生查房时都常规戴口罩,也可以起到预防交叉感染的作用。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7

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目前大多只是停留在三级预防层次,部分地区和单位达到了二级预防的层次,极少数单位可以做到一级预防。今后的医院感染 管理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国家制定的相应政策也应该向这个方向偏重和支持。不能只是喊喊口号,建议、指导什么的恐怕没什么效果,制定相应的 奖励处罚机制才是关键。

一级预防
又称病因预防,主要是疾病尚未发生时针对致病因素(或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也是预防疾病和消灭疾病的根本措施。
二级预防
又称“三早”预防,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防止或减缓疾病发展采取的措施。
三级预防
又称临床预防。即防止伤残和促进功能恢复,提高生存质量,延长寿命,降低病死率。主要是对症治疗和康复治疗措施。

emxz 发表于 2007-2-11 20:07

我认为目前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医疗护理标准(重症监护、器官移植等),感染控制计划形同虚设或根本不存在,医院感染发生率较高。
2.医院感染增加患者住院费用,影响社会经济。
3.感染控制专业人员较少,不受重视,感染控制委员会很少能够有效发挥职能。
4.医院改建、新建工程从未间断,这是免疫缺陷病人真菌感染的危险因素。
5.许多医院缺乏先进的微生物实验室,无法开展血培养,缺乏消毒剂、灭菌剂和抗生素使用的指南。
6.抗生素的滥用也比较常见(尤其是广谱抗生素),一段时间习惯用这类抗生素,一段时间用那类。
7.开展医院感染控制的资源不足,例如许多医院不能提供充足的手套、隔离衣、口罩、可回缩的防护手术刀和一次性注射器,导致一些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8.科室给患者作检查前仪器的消毒措施不完善(往往是患者太多人员少,来不及消毒),如裂隙灯下检查很少看到消毒,每位患者的下巴,前额都在上面接触,很容易交叉感染
转自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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