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讨论】谈谈急诊急救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这两天在看医疗纠纷相关的知识,感觉这一帖重新贴出来有必要。想和大家一起,汇总或者征集一些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患交流等等相关的内容。可以是医疗纠纷的处理实例、网络上医疗相关法规等资源的链接或汇总、或者您个人在工作中处理相关事件的经验。
敏感问题请注意适当加密。
含笑修改于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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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危重病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的高风险。在急诊工作中发生的医疗纠纷以及存在的引起纠纷的隐患,无疑相对高于其他科室。
如何避免,及发生纠纷后如何正确处理,是版块朋友经常提到并存在疑惑的话题。故开这一帖,请大家谈谈急救危重病工作中的医疗纠纷。您可以谈谈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纠纷及处理;或者您认为工作中引起纠纷的常见隐患,如何避免。
考虑到话题的敏感性,请选择适当加密。
对言之有物的好帖,以及对版块朋友有帮助的纠纷帖,给予加分鼓励。
期待大家的参与!
转自丁香园
看到含笑主任回来了很高兴,第一个跟贴支持一下。
这是发生在我们自己科室的一件事情。
某天凌晨6点左右,我科一位女医生经过10多小时的夜班后,正在接受极度困倦的煎熬。这时来了一位60余岁的老年女性,述“发热、头疼近10小时”。自己未做特殊治疗。10天前病人因为“脑出血”住本院神经外科,本次就诊前一天刚出院,出院前头颅CT提示颅内血肿尚未完全吸收。值班女大夫粗略检查了一下,发现病人血压明显升高200/100mmHg,但无其它神经系统体征,咽部充血,体温39.4度。考虑为“1.上呼吸道感染,2.高血压”。病人就诊过程中提出“是否先复查个头颅CT?”。医生说,现在血压这么高,又发热,先对症处理后再说吧。于是给病人做如下处理:安定10mg im,5%GS 250ml+生脉60ml ivgtt,5%GS 250ml+利巴韦林0.5 ivgtt等治疗。结果在输液不到5分钟,病人出现全身持续剧烈抽搐,继而呼吸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找我们医院打官司,认为病人要求做头颅CT而医生不做,而且输液的药物生脉、安定10mg im与病人病情无关,告医生误诊、误治。结果是我们院长跟病人私了,陪了18万。费用有我们急诊科承担,本科年终奖受严重影响。主任想不签字都不行,院长先向病人妥协。
点评:
1.急诊夜班医生在凌晨4-7点是最疲倦的时候,上夜班前一定要休息好,到最疲倦时一定要倍加小心,随时提醒自己,这个时候容易出事,要千万小心。
2.对病人主动要求做的检查一定不要拒绝。
3.对疾病的诊断不要先入为主,要联系病人发病的前因后果,综合分析。该病人本来就有脑出血,现在又有头疼,血压明显升高,一定要排除再出血的可能。
4.医生用药针对性一定要强,不要为了一些其他因素用一些与病情关系不是很密切的药物。
5.对在医院猝死的病人,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和为以后举证需要,一定要主动提出尸体解剖明确死因。该病人抢救时我刚好路过,曾建议不论病人死活都要做补一个头颅CT,可以值班医生没有采纳。
6.出了医疗事故,最好勇敢面对,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不要私了。但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医生说了算的,需要医院领导的支持。 **** Hidden Message ***** 我身边发生这样一件事,一对CO中毒的夫妇,到急诊科时,妻子己昏迷,经过抢救脱险,丈夫当时清醒,即给高浓度吸氧等对症处理,但病人较烦燥,医嘱安定10MG,肌注,病人不久出现呼吸暂停,即给气管插管、呼吸机人工呼吸,但病人随即出现心跳骤停,经胸外心脏按压等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以120救护车只供妻子氧气,以及到急诊科医生说过妻子比丈夫严重这句话,而引起纠纷,结果医院赔了几万元钱。你们说这几万元钱要赔吗?只为那句话吗? **** Hidden Message ***** 也谈谈我们医院的一个纠纷,当时一个上海来青岛旅游的病人,突发大面积心梗,经我们急诊科收入CCU,但在CCU里病人突然病情变化,在抢救过程中,一名刚从上海赶过来的家属一激动,然后心脏病也发了,一个大夫抢救两个病人,结果可想而知,更为麻烦的一点,在抢救过程中,大夫曾用家属的手机(上海手机)打听班主任的电话。主任半个多小时以后才走到。病人已经不行了。家属就非常激动,最后把心内科的呼吸气囊都抢走了。然后和医院里谈,医院里赔偿八万,急诊科要负担四万,知道为什么吗?急诊科做的心电图机在出图的时候,默认的病人性别是男,大于35岁,而在做图的时候,护士没有注意把病人的性别调过来。所以医院里就非要我们赔一半。
所以通过以上的这个病例,得出不少教训。
工作一定要做的仔细,由于急诊科的病人多而且乱,象做的心电图,化验单一定要立即贴好,在化验单,心电图,检查单上写清楚病人的姓名,性别等情况。防止弄错,有异常结果马上要有处理,并及时记录(但在病人抢救时,一定不要急着记录,因为一旦写上去,再改就不好了,因为按照规定,抢救过程中,可以事后补记,所以完全可以在抢救之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尽量记得完善一点。可以少很多漏洞)。
在抢救过程中,尽量要在抢救室等地,让家属回避,尤其是那种有病的,或者年龄太大的家属。一是家属太多,干扰医护人员的抢救,二是由于家属太过激动,容易出现家属不让终止抢救的情况,三是就象这个病例一样,万一家属再出个三长两短,更麻烦。 我们是一个县级医院的ICU ,在开办初期,遇到过这样一个纠纷:
一例因打架斗殴致使严重脑外伤的患者,由于一开始送来我科时不知其具体姓名;后来有家属来认领时因为家属没有可联系的通讯工具,所以我们就安排其在ICU等候室等待并告知其24小时至少应留有一人以便于及时告知病情变化(所以当时也没有留下其家庭具体地址)。由于家人知道病人的病情预后,也不来缴纳医疗费用,到后来家属根本不来探视病人了,也不再来等候室等待。随着患者病情的不断恶化,终于在某一个晚上九点许心跳停止,经过抢救后无效宣布死亡。因为考虑到患者尸体不能老放在监护室内,所以护士长联系医院总值班,联系刑警队,联系当地派出所,告知该患者死亡并请求派出所代为通知家属(因派出所有备案)。在等待两小时后家人还未到场的情况下,护士长报告总值班及刑警队、派出所拟将尸体移送至太平间,报告后即予停用呼吸机,拔出气管插管,请医院工人运送至太平间。大约一个小时后家属到场,看到尸体已经不在ICU内,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就有大批家属到ICU 内,大吵大闹,说我们将其家人谋杀死了,并冲进来要打医生和护士长。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家人仍每天来吵闹,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缴纳医疗费用更不用提起了。
总结:1、家属因经济原因没有通讯工具时应叫其留下其村子里其他人的电话号码或亲戚的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同时尽可能留下其家庭详细地址。
2、家属是本地人一定要等到家人来后才撤机及拔除气管插管 ,不要擅自处理,免上述事件发生。
3、该患者家属有好几天没有来探视,医务人员应及早找寻家属,必要时与派出所及当地政府联系,以免措手不及。 我来讲一例:
前天,晚7点,来一女性65岁服药自杀者.毒物不明.
护士立刻插管洗胃,并开通静脉通道.病人反复抽搐,给安定及对症治疗,并抽血化验,但反复抽不到血,静脉条件很差,一个小时后病人死亡.
家属中有一位是村医生(死者小叔)大闹:
提出1洗胃不及时,等家属冲来开水兑成温水才开始洗
2,洗胃过程中医生没有一直在现场.去开药了.
3.化验室一直抽不出来血.
4.心电图做晚了,因为一直在洗胃中,不方便接心电图或监护
当时,在医院大闹并叫来了110
一直闹到凌晨,退了所有抢救费及药费,并还不善罢甘休.
教训:
1打开水这些事,平时不出事也罢,出了事是借口,为什么要指挥家属做,
2,重危时医生要一直在现场,先口头医嘱,其它以后补.
3抽不出来血应该当机立断做一个血常规罢了,反正化验了,家属也讲不出其它什么话来
4处理这些事的时候了解家属中闹事人的心事,能花小钱解决了马上解决. **** Hidden Message ***** 虽然上班了没有寒假,不过还是自己给自己放了好长的假,现在总算回来了,报个到先。
我想先学习了一下楼上各位的帖子,认为有很多需要小弟我学习的地方,就先把学习心得发出来,让各位同仁为我点拨点拨。
1:mengxinke691025的帖子里的教训主要还是应该在平常预防的,要高度负责。对于患者或家属提出的任何要求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才好。引申开来说,你比如说,患方提出的诊疗手段问题,一定要做到防患于未然,意思就是:首先是向家属讲明为什么是家属先想到而并且医生却没有想到这样的诊疗措施,接着讲明这种措施的利与弊,然后把决定权也就是皮球踢给家属,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作ct,可是又耽误抢救时就把情况告诉家属,让家属决定,他们不做就签字自负其果(耽误病情诊断的后果),他们做也要签字,自负在检查时不能有效抢救的后果和检查过程中出意外的后果。谈话是多么的重要啊。我科里每个班上有4个医生,遇到cpr时专门有一个负责给家属谈话和签字的。mengxinke691025的第二个帖子点评的很好,也说了补救措施也如何防护,很好,小弟就不再多说了。
2:zjclm 的教训在于设备不全,护士技能不熟练上。强烈建议北方医院的急诊科洗胃室里安装一个电热水器。就像家里洗澡时的一样,只要需要洗胃就总是热水,不存在提水的问题。还有急诊应该是急诊科的护士直接抽血让家属送检的比较好,让家属也跑上跑下很忙才不会注意到你的抢救进程和程序。
3:pjcyy20022000的教训在于管理问题,我们的icu就只有医护可以进,规格就像手术室一样,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因为手术室也不能随便进,是吧,所以还是要求严一点的好。一定要先给领导们上课,让他们有这样的观念,记得我们科刚建icu时,院长(副厅级)夹着公文包就进来了,结果被主任很不客气地请了出去,从那以后他再进时都先问问能能进。呵呵。
因为打字慢,要准备上夜班了,所以就下次再来说。
最后奉献给大家一句我们主任的话吧,很重要的:你在接待和处理每个病人时,都首先认定家属是这个病种或专业的专家,然后小心谈话小心处理,再认定家属是法律专家要和你打官司,然后多谈话告知多签字。做的好的话,急诊科是灯下黑,他怎么告你你都不会输官司。 本人几年前在急诊值班,曾遇一昏迷病人,接诊后询问病史及体检考虑为脑血管意外,脑溢血.及给予行CT检查.但在CT检查过程中患者突然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家属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告之风险,且没有给予即使抢救处理,故要求医院赔偿.最后以医院赔钱告终.
教训:对于危重患者需要检查的一定要先给予必要的处理:1如控制血压,维持循环功能,2 如有颅内高压症状,需先给予适当的降颅压处理;3 在转运和特殊检查过程中需要必要的监护和医护人员的陪护;4 在转运和检查前还要跟家属说明途中的风险,并要求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后在给予转运. 我个人的几点体会:
1、首先要区分医疗纠纷的高危人群,对这类人要重点防范,要特别注意言行。我相信大家干急诊时间长了都有直觉,比如说感觉到某个病人比较“难缠”,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是高危人群;还有那些在单位是个领导,平时在单位作威作福惯了的;对自己疾病有自以为很了解,一说什么都知道的;家中有学医的;明知是危重症而家属对治疗结果期望值较高的。
2、态度一定要好,很多医疗纠纷是服务态度引起的。例如在可能的情况下,病人家属较少时帮助抬送病人,拿吊瓶等。但是也要不卑不亢。
3、讲话要注意,一定不能讲“没事”“不要紧”之类的话,须知一个普通感冒也可能合并病毒性心肌炎死人。病有一分,要讲十分,对病危病人,要反复交待病情,要让家属丢掉幻想,要让其有“死马当活马医”的感觉。对病情尚稳定的病人,也要交待可能的并发症,如咯血病人可能因窒息致猝死。
4、切记切记,上班前一定滴酒不沾,不管你的喝多少或者你的酒量有多好。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就不会被病人抓住把柄。
5、患者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随叫随到。有时你可能忙于更紧急的事,但是在稍微有空闲时,一定要到床边去看他。你看过病人之后病人出事,和你没看病人出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6、要学会察言观色,发现病人或其家属有不满情绪时,要及时反省自己有什么做的不足的地方,及时改正,如不能消除病人的不满,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出马,争取把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注意,上级医师业务水平也许并不比你高,但往往他说的话比你管用。 我也来一个.
男儿,4岁,高热,体温39.2.自述白天在私人诊所看过,但没退热.我检查完开完医嘱后,叮嘱家属领药交给护士处理.很快,药品交给了护士配液.此时问题出现了,小儿哭闹不止,陪送的家属无所适从,因为动作太大,把好不容易打上的输液针头挣脱了.皮下肿胀成一个包.护士马上又换打,但因为小孩不听从,输液针头又掉了.不得已,喊了另外一个护士帮忙又打上,不出所料,不到十分钟针头又掉了.这时,家属的脸变得铁青,说我们的技术太差了.马上打电话到消费者协会去,说我们出了医疗事故!!!出乎意料的是消费者协会的人竟然说,有医疗事故你就去告卫生局呀!于是家属马上要求护士拔针,嚷嚷要找我们的上级领导来解决问题.结果是我们院长为了息事宁人跟病人私了,减免医药费,还赔了380元营养费!
悲哀!就这件小事让我们的工作开展更是如履薄冰.我们的操作程序没问题.静脉输液时针头掉,更不是技术问题,也有家属照顾不周的原因.动不动就私了,对改善我们的医疗环境没有任何帮助!! 刚刚发生在我院急诊科的一个病例:
患者,男性,33岁,凌晨1时被110发现晕倒在路边,送进我院,接诊医生接诊时闻及少许酒精味道,暂予以醒酒对症处理,1小时后,患者呕吐胃内容物一次,带有强烈农药味,神志逐渐昏迷,随即呼吸心跳骤停,紧急抢救,心跳回复,但呼吸不能自主,靠呼吸机维持,赶忙予以洗胃,阿托品化等处理,但患者病情已无改善。凌晨4时,110找到家属,家属诉患者与家人争吵后喝了酒,从家里拿了一瓶敌敌畏后你家出走了。至此确认有机磷中毒。第二天主任查房后示24小时洗胃,但原先胃管被胃内食物堵塞,无法冲洗,于麻醉科会诊,更换口腔管,发现喉头水肿明显,无法插入管子,请外科会诊,欲行胃造瘘冲洗,但此时患者已无自主呼吸,靠升压药维持血压于60/30mmHg,外科主任认为造瘘手术已无意义。患者内科保守维持3天后死亡。1周后家属来医院找麻烦,诉发现病人后耽搁了1个小时才洗胃,导致病人死亡。目前此案尚在医务科调解之中。
个人体会:1、对于有农药中毒嫌疑的患者,及时的清除毒物是必要的,洗胃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就算是酒精中毒,早期洗胃亦无原则性错误 2、当各种原因无法下胃管洗胃时,应及早地行胃造瘘洗胃,毕竟阻止毒物吸收是首要地,等毒物吸收后再用大剂量地解毒药物,能释放的胆碱酯酶毕竟只是少部分了。3、急诊科发生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备案,本案第二天患者家属一提出疑义,主任就向医务科汇报过,待病人家属回头告科里时,科里不会处于太被动的位置。 急诊的奥妙
1、严守医疗常规与急救免责
youjiesmile介绍的洗胃、香丁 介绍的吸氧、破晓时分 介绍的不及时手术 等问题,均是违反医疗常规。在急诊,尽管有急诊措施导致的损害不属医疗事故的规定,但这个规定只是指由急诊抢救措施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损害而言,并不包括不执行医疗常规的问题。但在处理纠纷时,可以以此减轻责任,理由是急,影响有序的思维,容易导致失误,其二可以以疾病本身的危险而减轻责任。假如遇到纠纷,在谈论赔偿时可以有效的利用这两点。有一种意见,急诊手术需要紧急关腹的,如果腹腔遗留纱布,不属于医疗过失,因为这时已不能慢吞吞的去严格的清点和查找纱布了,赶快关腹要紧。
2、不道德的说,假如可能引起脑瘫,可能引起巨额赔偿,如何对待?这是不能讨论的。
3、急诊抢救难免不出点纰漏,但经常见到随意放弃抢救的事例,如youjiesmile介绍的洗胃这种事情,完全的没有风险意识加上不尊重生命,没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尽一万分的努力”的精神,本身就是不应该的。
4、及时的“告知”,非常的重要。病情危重应当下病危的医嘱,不要只顾得去抢救病人而忘记了下病危。既然“告知”,就应当达到告知的目的,多说几句不坏事,包括病情的严重性、各种转归的可能、需要采取的措施、需要的花费等等。还要记得签字。
5、不要偷懒。急诊很辛苦,容易疲劳、容易厌烦。为了少些纠纷,辛苦点值得,多查看几次病人,多告知几次家属,考虑复杂点,诊断措施全面点,先急后缓,先针对危险的因素后针对缓和的因素,不坏事,也是临床思维的基本要求。。
6、不要急着去催促医疗费。卫生部也有规定,先抢救后催费。即使要病人交费,开一张交费通知即可,让家属去交费即可,千万不要说什么不交钱不能取药、检查、治疗等言语,即违反部门规章,又容易引起大的纠纷,还很容易激发暴力。即使欠费,聪明点,悄悄的不使用贵重药物就是,减少损失。不要学土地主,一毛不拔,反而倒霉。 **** Hidden Message ***** **** Hidden Message ***** 怎么说呢,我是一家县医院急诊科副主任(主抓业务),我很为我手下的弟兄们鸣不平。他们太紧张了!一句话,交待病情要到位,凡事要加倍小心,不然漏误诊就会挨告。我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病人以昏迷急诊来院,当时因CT机正在维修,故未做头颅CT扫描,但依临床经验诊断为“脑出血”,即予甘露醇快速静滴等处理后收住神经内科,此后头颅CT扫描证实了我的诊断是正确。但一周后病人死亡,几个家属找到我说当时没做CT把病给耽误了。我一看这架势,立刻到病案室找到原始病历(我们的急诊病历是带复印的,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自己保存,另一份交病案室存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因CT机故障未查头颅CT,但患者家属同意先住院进一步诊治。家属一看,全都变成了“哑巴”,一句话也没说就灰溜溜地撤了。试想,如果当时病历没写清楚,不就惹麻烦了吗!?谨慎,谨慎,再谨慎啊! 同意天戈和意飞的意见,在很多医疗纠纷中,真正由技术原因引起的很少,多数情况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态度和语言所致。本来患者和家属就比较着急,希望能尽快缓解病痛,如果我们稍微表现出不耐烦,就可能引起家属烦感,进而引起纠纷。作为医生,我们不能要求患者和家属的素质提高,应从我们自己这方面入手,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我个人认为在急诊工作中应注意:
1、对病人要有耐心和同情心,适时地给予安慰;
2、查体时要细致,以免遗漏重要阳性体征,动作要轻,注意对病人的保护;
3、家属有疑问时应耐心解释;
4、对可能发生纠纷的高危人群,及时发现,重点处理;
5、有病情变化时及时与家属沟通,随时交待病情,注意作好交待病情的记录,一定要家属签字;
6、病历资料记录要具体详细,避免涂改,一涂改法律效力就没有了。
个人浅薄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icu医疗纠纷
男性,61岁,因便血就诊,因当时未挂到门诊号,故去急诊,查体发现嵌顿疝,指诊未发现问题,急诊行B超诊为酒精性肝硬化,收入病房当天行疝修补术,术后3天患者出现严重肺部感染,呼吸衰竭,并逐渐肝功能失代偿,腹水,后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入ICU,气道护理较之普通病房加强,患者逐渐脱机,这期间出现下消化道大出血,连续三天,出血量1000以上(住院期间一直有少量便血),与输血,止血多方治疗后好转,行肠镜诊断结肠癌(中分化腺癌)。因患者一般状况较差,肝功高,腹水严重,外科交待病情做手术有可能人财两空,其爱人决定放弃手术。患者死亡前一天上午开始有少量上消化道出血,其爱人,姐姐不同意使用洛塞克,亦不同意凝血酶原复合物等改善凝血药物(患者凝血功能差),至夜间出现大出血,考虑肝硬化静脉曲张破裂及应激溃疡都有可能,其爱人,患者姐姐在场情况下签字放弃所有止血用药及有创抢救,因是特护病房,未同意探视,嘱留直系亲属,但只留下患者妻妹,凌晨4点,患者失血性休克,药物抢救无效死亡。其妻妹于病房外不能做任何决定,亦不肯通知家属,后院方联系到家属,其爱人未予特殊表示,其妻妹开始抢夺病历,后经过解说返还。7点,患者妹妹要求复印病程,告其不可复印后在医务处三方封存病历。
此病例患者家属不满处:
1,未及时发现结肠癌
2,不能理解如何发生如此严重消化道出血
3,不能理解为何肺部感染需要呼吸机治疗
4,因当晚未同意探视,怀疑医院有医疗过失,企图掩盖
5,因不能看病历,怀疑有医疗过失
6,之前也未同意其外地家属探视,医院不人道
教训:
1,此次有意见家属,属患者姐妹,较少来了解病情,而其妻决定放弃全部治疗,故若以后交待病情,还是应该考虑到各方面家属关系,也许提醒家属一下,会减少与医院方面的误会(个人感觉是不负责出钱的家属特别爱闹事,说的最积极的都不用掏钱的)。
2,有不好预感时,还是应该让家里人见一下患者。
3,患者结肠癌,和消化道出血都较易解释,基本不存在误诊,且家属已放弃手术。
4 ,肺部感染严重,但只以肝硬化之抵抗力差,不能完全解释,不能除外当时使用呼吸机过于积极(具体情况现不祥)
5,一定要保护好病历,现在可是举证倒置呀
以上均为个人不成熟看法,如有不妥请高人赐教,不胜感激 外科医疗纠纷
一20岁左右民工,在工头的陪同下来诊。诉“左腕部被铁皮划伤30分钟”,当时接诊医生查看伤口,见左腕掌侧有约3cm纵行裂伤流血不止,边缘欠整齐肌腱外露,但手指感觉运动正常。接诊医生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嘱其拍片排除异物残留的可能,但工头说是划伤不可能有异物,拒绝拍片,接诊医生亦没在病志中记录病人拒绝拍片。予以常规清创缝合伤口处置,嘱3天后门诊换药。3天后门诊换药时伤口肿痛,拍片发现伤口处异物残留。拆开伤口取出大小约1*1cm铁片一块。工头及病人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反复做工作免去拍片及后期换药处置费,才算了事。
此病例中工头处于个人的目的隐瞒病史拒绝拍片,导致伤口异物残留。个人认为在急诊工作中碰到一些特殊病人如:小孩、老人、醉酒的、无家属的一定要特别小心,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拒绝做的一定要在病志中记录清楚。对于外伤的病人,尤其伤口欠整齐的,一定要想到异物残留的可能,常规拍摄x线片,并做好术前交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 Hidden Message ***** "远山含笑"主任真是好,理解医生,特别是急诊科医生.提出的这个专题真好.我也来唠磕唠嗑.我也在急诊科工作过一段时间,深有体会,急诊科是又苦又累又最容易挨打受骂的地方,医疗纠纷特多.有一次我同事半夜跋山涉水出诊接了个病人回来,诊断为"脑出血",建议其住院,谁知老人的儿子脖子一梗,说:"这麽重的病,肯定要好多钱,这麽老了,回去吃吃药算了."我们劝说无效后,就让他签字回家了.谁知第二天一个妇女大哭大闹杀上门来,说我们没有抢救她爸爸,害死了他.原来她是老人的女儿,她哥骗她,说是医生要他们回来的,医生说没治了
.我们把她哥的拒绝治疗的签字给她看,她才停止了对我们无端的谩骂,连句"对不起"都没说就走了.
唉,急诊工作"把把都是辛酸泪,满腹心事有谁知?"可是"牢骚满腹防肠断,革命工作还须干!"在急诊急救工作中,我认为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该说的话考虑后再说,不该说的话千万别说.随口说的话可能被家属听到,有可能导致纠纷.
2,技术一定要好,若"半瓶子水晃悠晃悠的",自己不怕,别人还担心呢!
3,有时也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想想,自己说的话和做的事患者能否接受.
医疗纠纷来了也别怕,按正常程序办,维护医生的正当权益,有法可依就好了.遇到无理取闹之辈,必要时还是要躲躲,"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与各位同仁共勉. 我是新手,请多指教!
我也说一例:有一中年女性患者,有高血压病史多年,早八点在办公室突然跌倒,抽搐,呼120接回,由于是本院药师亲戚,急诊未做ct就直接收入脑内科病房。入院诊断考虑:继发性癫痫,脑出血,予安定处理,不知为何未查ct或mri。下午再做ct提示大量脑出血,手术后转ICU,很快脑疝形成死了。家属大骂病房接诊医生杀人凶手。
教训:切勿因是亲戚或熟人一时心软不做检查! 楼上各位战友都总结了每个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所遇到的医疗纠纷.与大家所说的一样,我在急诊科工作了六年的时间,有过很多的教训和经历.有很多的事情并不是我们医生的错,我们在工作中已经尽心尽力,服务也无可挑剔,但还是有纠纷发生.不知各位战友是否注意到,在每起医疗纠纷的背后其实就是一个钱字:病人家属根本就不想出这笔医药费.我们的医生是人,不是神,你不能对他很苛刻,只有没有原则上的错误对素质高的人群就不会有任何的麻烦.我仔细地观察过凡是闹事的人都是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根本就不会去站在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他们想到的和关心的只是自己,只要人死在医院里不管院方有没有错都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让你医院里出点血绝对不会放手.每个医生做得最好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也会有人的低潮期和反应的不敏感期,在这个时候能做到不出大错就很不错了.当然对我们的医务人员要求严格是防止和杜绝医疗纠纷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也不是万全的,我看主要是我们的医疗管理部门太过软弱和我们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对病人家属的同情之心以及我们各自医院主管领导抱着息事宁人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只要病人一吵我们就要赔,不管我们在工作中有没有错和服务态度的好坏。我们的媒介也在其中起着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你说你不赔能做得到的吗?说说我们医院里前两天发生的事情吧:一个小孩子从七楼摔下后送到我们医院后因为病情太重急诊的接诊医生没有做太多的停留在做过头部CT和胸部X线检查后就直接送进脑外科住院治疗。脑外科经过详细的检查认为没有其专科疾病而考虑为胸部外伤造成就请胸外科医生会诊后转入胸外科治疗,但是在进入手术室前时突然病情变化病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本来是我们的医生是尽力了,可家属是本地人,认为我们在抢救病人时延误了时间最终使病人死亡。在我们医院大吵大闹并冲进院长家里进行打砸公安出面也不能调解,经政府部门的调解还是赔了1。8万元。你说冤不冤??
我说的是我们在这里讨论了这么多,我们就是最怎么样努力也是预防不了的,关键是我们的娘家---卫生部要努力地争取我们的利益并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是真正医生有错就要重罚,但是如果没有错我们就不能退让,甚至可以法庭上见。当然不是医疗方面的事情了,而是我们的人格权力权!!! **** Hidden Message ***** 我来说个发生在我们县妇保院的例子:
3月是流脑的好发季节,我们县妇保院收治了一个病人,4岁,当时的症状初期表现为发热、头痛、咽痛、上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流涕、咳嗽等等,很像感冒,当时没有被人所重视,诊断为感冒。后来患者出现皮肤瘀斑、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于第二天死亡,家属表示极不理解,大闹到卫生局,最后赔了10W,小孩尸解是流脑,分型为A型。
事后卫生局专门组织了讲座学习,之后又把我们人民医院做为定点医院,急诊人员更是训了又训。后来又发现2例C型患者,过渡顺利。
相比较C和A型,C群流脑具有易传播、起病急、死亡率高等特点,可在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但是却无死亡,是因为我们有了准备,打了有准备的战,A型患者死亡暴露了该医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观念,重视不够,对季节性疾病了解不多。甚至有医务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被问之3月好发流脑还是乙脑时回答乙脑,真是令我汗颜!
通观本例我想说: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是极重要的。只有提高了自己的水平才能更好的为病人,反正也是为自己。 患者,男性,33岁,因与人斗殴时被打伤紧急就诊。同时送诊的还有其他5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外伤。该患者就诊时给人感觉病情较轻,仅几处头部外伤,血压正常,无其他特殊不适,患者自己也感觉没什么大碍。于是给予简单清创缝合后于急诊留观,由于同时送来的其他几个外伤病人有的较重,医生、护士都忙于处理其他病人,也就忽视了该患者。留观期间该患者曾向护士反映感头晕,但未引起重视。1个多小时后,病人家属发现患者精神较差,嗜睡,赶紧叫来医生,查BP40/20mmHg,P150次/分,面色苍白,腹部膨隆,移动性浊音阳性。紧急抢救,同时腹部B超检查示:脾破裂。急诊手术。但患者终因失血过多死亡。后患者家属大闹,甚至多次带人堵了医院的大门,经多次协商最终医院以18万了结此事。
教训:
记得上学时老师在讲如何处理此类病人时讲的一句话,至今记忆深刻,“当同时有多个外伤病人就诊时,那些看似伤势较重、头破血流、大喊大叫者,往往没有多大危险,倒是那些看似不重,不太言语者,反而应该多加观察”。作为急诊科医生,应该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 **** Hidden Message ***** 我说一个
我们医院急诊科有个医生一天出去接诊,赶到病人家里时,病人心跳呼吸已经停止,遂告诉家属病人已经死亡,随后未接病人自行回院。结果,第二天病人家属找到医院,说医生抢救不积极,原话有一句是:你说病人死了就死了啊?!
后来医院赔钱才了事。
所以急诊医生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积极一点,即使病人已经死亡,也应该试着抢救一下,这样在家属看来你已经尽力了,他们心里也好受些。
另外,要尽可能留下客观依据,如心电图,注意保护自己。 也来参与一下:
在急诊轮转时曾经有个患儿,女,5岁,自幼发现心脏杂音,无口唇青紫,生长发育正常,心脏彩超示:室间隔缺损,收入放射科介入封堵治疗。余无异常,完善检查,行介入封堵器治疗,操作中封堵器打开造成重度主动脉关闭不全,取出封堵器,手术作的时间很长,因为术前谈话时没讲清楚风险,当时患者家属很有意见,可能还有点关系,所以晚上六点送到急诊科时,整个楼层乱糟糟的,我和一位上级大夫当时耐心和患者家属谈话:1,无论做什么操作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封堵介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是一项新技术,风险也大一点。2,我们准备尽快给患儿安排手术,后来急诊作了室间隔缺损修补术,手术非常顺利,让家属稍微安心了。3,我们又联系各个科室尽量少收患儿点费用,因为介入花了四五万元,最后患儿很高兴得出院了。
所以遇到纠纷,要耐心和家属沟通,当然也要照顾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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