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学术资源论坛's Archiver

小小 发表于 2007-4-9 21:01

白细胞减少时是否可继续放疗?

  理论上讲,当白细胞数低于4.0x10*9时,为放化疗禁忌。而在临床上,尤其在我们基层单位,大部分病人来自农村,不是每个病人都承受得起正规CSF治疗的,又要考虑放疗的连续性,所以我们的病人都是一边口服升白药一边放疗,除非下降十分明显才停照或者选择性地使用CSF。但是白细胞下降有个度,不好掌握,(三版上未明确指出)恳请各位发表高见!

1、当白细胞数低于4.0x10*9时,应为放化疗相对禁忌症。
2、主要弄清楚血像低的原因,是化疗,放疗的原因、疾病本身原因还是伴发病等原因引起的,针对病因决定是否停止放疗。原发性肝癌伴脾亢病人,即使白细胞数低于2.0x10*9时也可考虑TACE或立体放疗,相反,盆腔肿瘤的全盆腔或髓母细胞瘤的全颅全脊髓放疗时出现类似情况就要采取措施或者停止放疗。
3、造血骨髓受照射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出现血像下降要引起注意。不过一般来讲,局部放疗对白细胞影响不太大的,尽量要保持放疗的连续性,不要作无味的中断治疗。
4、若经济条件较差,放疗期间可用:柿叶40克,红枣30克,银耳30克,核桃仁30克,熬水喝,效果不错的!
供您参考!
转自丁香园
这也是我工作中一个教训
我刚到放疗科工作时,没注意给患者查血常规,有一乳腺癌患者白细胞下降2.6*10*9,我们的病人不住院,放疗后就回家了。结果那天到家后发热39度,后住院两周才控制。
我的经验是乳腺癌术后,盆腔肿瘤术后,全脑全脊髓放疗的应特别注意,白细胞下降较明显,X线比电子线较明显,大照射野也要注意。我现在的做法一周查一次,只要不低三千,口服药物继续放疗就是

白细胞减少时是否可以放疗,这个回答取决于多个方面:
1、从放射生物学的角度讲,白细胞减少时不应该终止放疗。因为在放疗过程中,随着治疗的进行,肿瘤在不断的缩小,但肿瘤细胞的分裂和增殖是加速的,因此,如果贸然停止放疗,肿瘤患者需要接受更大的剂量,才能达到相同的生物效应。这也是现在不用分段放疗,而使用常规放疗或加速、超分割放疗的原因之一。
2、可以使用升白药或中药,如果效果良好,白细胞减少时仍然可以放疗。这主要是看医院的水平和患者的经济条件了。
3、如果患者衰弱、衰老或其他原因,使“白细胞降低”成为重要的威胁,那要毫不犹豫的停止放疗,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小小 发表于 2007-4-9 21:01

个人工作经历以及建议如下:
1.对于白细胞减少患者是否继续化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因化疗、放疗因素引起白细胞减少,此时患者无发热或感染症状,白细胞大于3500/微升,可以继续化疗、放疗。若白细胞低于3500/微升,给予G-CSF 150~200微克/天,2~3天复查血常规,若白细胞大于15000/微升,24小时后即可开始化疗、放疗。2~3天复查血常规,白细胞未达到10000/微升,可以继续给予G-CSF,直至达到15000/微升。对于发热患者,有必要抗感染同时应用G-CSF。
2.对于升白胺、利血生、鲨肝醇等,由于疗效不佳,对于放化患者,我们不建议使用。
3.我认为有必要劝说患者接受G-CSF治疗,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将放化疗进行完,因为时间等不起。

放疗本身是局部治疗,对血象影响小(除非全或次全淋巴区或全颅全脊髓),临床上很少见到单纯放疗的病人白细胞下降到3×10*9以下.

因此,考虑到放疗的连续性,临床上一般尽量不要中止放疗.
一般白细胞下降但是在3×10*9以上的,都不停止放疗;
在2×10*9与3×10*9之间的,只要病人一般情况可以,配合G-CSF或者口服的升白药,经济差的也可以予地塞米松和B12行足三里穴位注射,有一定效果,都能耐受.

syscaoyabing wrote:
G-CSF不能与化疗同时使用。?


在血液科经常是大剂量化疗同时给予G-CSF或GM-CSF治疗。如国外有名的治疗AML的FLAG方案,江苏省治疗AML的协作方案CAG方案都是从化疗第一天就开始使用G-CSF。
对于实体瘤如白细胞太低,因要按期完成化疗,CSF应用可积极一点,可将白细胞升高后进行化疗,是否要升到15000,没有公认。化疗结束后,如白细胞仍低,24-48小时后还可以再用G-CSF。

小小 发表于 2007-4-9 21:02

呵呵,当然AML是例外的,我指的是实体瘤,包括淋巴瘤化疗时G-CSF的使用。有些血液肿瘤可能有同时用的。忘记写上了,多谢指教。另外,G-CSF使用后白细胞升高有两个峰,第一个峰是外周成熟中性粒释放引起的,在使用G-CSF3天后就可见到,我们称之为假象;第二个峰是骨髓产生中性粒引起的,在使用7-10天左右出现。停药指征是连续两次白细胞大于1万。实际工作中我们让病人带生百针出院(有过白细胞降低的),嘱其使用方法,自查白细胞3-4天一次。除非骨髓功能太差的可能要推迟化疗,一般患者能够按时化疗。前几天有个70岁患者用了EPOCH,出院四天查白细胞3百,昨天收到层流病房了。愿与dtgzh战友多交流!

[color=blue]
dtgzh战友:
“为什么使用G-CSF后要等到患者白细胞超过10000,或白细胞大于15000/微升,24小时后才开始化疗?一般要用G-CSF的患者大多属于已到化疗时间而需要立即化疗的病人,为什么不能在患者白细胞超过4000,就一边继续使用G-CSF,一边上化疗,同时每天监测病人的白细胞计数,决定下一步G-CSF用量及疗程。有很多单位也就是这样做的。这样可以不耽搁病人的治疗。要达到白细胞超过10000,或白细胞大于15000/微升,有些病人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color]

如下答复:
1.这主要与G-CSF在体内的作用机理、以及白细胞的增值周期有关,在G-CSF进入体内后,其可以迅速将骨髓中的未成熟细胞促进释放入外周血,此时才刚刚启动骨髓造血,再者从原始粒细胞发育为成熟中性粒细胞一般为5~7天,这时若查血常规常出现白细胞大于4000,多数学者认为此时的外周血中幼稚细胞较多,也就是说年轻力壮能打仗的白细胞相对少些;若白细胞升至大于15000,则成熟白细胞相对多些。
2.一般不提倡同时给予G-CSF,同时化疗,此时化疗药物可将发育的粒细胞杀伤,对于选择G-CSF后24小时,此时G-CSF的浓度已下降较明显、粒细胞增值速度下降,这时给予化疗药物对粒细胞的损伤小些,当然越晚越好,但是化疗时间也不要任意拖延。
3.对于可能很长时间才能达到15000的患者,这说明其骨髓由于既往的化疗而受抑制明显,对于这样的患者是否提前化疗,只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若有不妥之处,请dtgzh等战友指正,对于dtgzh战友好学好问的精神,我十分欣赏!

我们国内的CSF应用确实比较乱,按ASCO2003年发布的guideline,一般在有高危因素是可预防性应用G-CSF(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用),如因疾病导致的白细胞下降,大剂量化疗,造血部位接受过放疗,既往曾有化疗后发热性粒细胞减少的病史,较晚期的病情,PS状态差,开放性伤口,活动性感染。孙燕教授讲的没错,原则上不要在化疗前24小时用G-CSF(对于楼上网友讲的白血病治疗方案例外),这样很容易杀伤干细胞。当然也不要生搬硬套,具体应用还要看实际情况。俺科的经验是除了上面讲情况的外,一般首次不用,对于可治愈性疾病,因要按期完成化疗,CSF应用可积极一点,姑息性化疗,化疗周期并不需特别按时,等病人多长几天也行。如果有首次化疗后出现较低的粒细胞,肯定是预防性应用(没钱的又自当别论)。

小小 发表于 2007-4-9 21:02

syscaoyabing wrote:
G-CSF不能与化疗同时使用。




dtgzh wrote:
在血液科经常是大剂量化疗同时给予G-CSF或GM-CSF治疗。



个人觉得,GM/G-CSF在血液肿瘤与实体肿瘤中使用原则的不同,源于其肿瘤的性质不同,血液肿瘤白血病患者是骨髓的疾病,而实体瘤患者在早期甚至中晚期骨髓都是好的,从而导致使用原则的差别。

GM/G-CSF可以动员骨髓中的干细胞到外周血中,这是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重要机理,也是移植时干细胞动员的策略。如果此时进行化疗,对骨髓有损伤的药物自然难免杀伤干细胞,损伤骨髓。

血液肿瘤是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克隆性恶性疾病,现在有所谓的leukemia Stem cell的概念,实体肿瘤也有tumor stem cell的概念,在白血病患者化疗中使用刺激因子,可以使白血病细胞进入增殖周期,打破耐药,对白血病细胞集中打击杀灭;对于一些老年或低增生性白血病患者,促进白血病细胞增殖,从而杀灭之,虽然对正常的干细胞会有损伤,但杀敌效益更大,可以说是杀敌一万,自伤五百,效价比高。

对于实体肿瘤,骨髓是正常的,如果使用刺激因子的情况下采用化疗,对正常骨髓损伤很大,可谓杀敌一万,自伤五千,不值。

事实上,这也提供一个启示,对于那些放化疗敏感的实体瘤患者,如淋巴瘤,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等,既然放化疗损害骨髓,干吗不把骨髓搁一边,放化疗后再回输呢?这就是自体骨髓移植支持下的大剂量放化疗 (High-dose chemotherapy supported by autotranplant ) 的思路,现在不少医院已经开展实体瘤的自体移植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