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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p007 发表于 2007-12-15 16:28

申请NSFC的同志注意!!!2008年度NSFC申请最新有关事项(与往年有几处不同地方)

[size=4]注意要点:
(1)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
(2)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一般学校的截止时间提前为2008年3月5日
(4)项目申请者应避免该合作者超项申请
(5)中级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无须经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特别请大家注意这里的限项申请规定.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项目申请人: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2008年项目指南》和通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8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者应仔细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认真体会和准确理解指南提供的信息,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三) 请项目申请人注意: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 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重点项目须提交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电子文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电子文件。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
(四)各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所有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确保申请书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学校科研院。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请项目申请人注意,按基金委通告要求,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有所提前,为此,我校截止时间提前为2008年3月5日。请各院系将加盖校印并签字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书于2008年3月5日(周三)之前统一交科研院,逾期不候,不受理个人申请。本次申请希望各院系要严明纪律,对各类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2. 同时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在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和项目人员信息清单(请见科研院网站下载区)上有院系主管人事负责人签字、院系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和加盖院系公章。
3. 各院系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超项检查和申请书内容的审查。
4. 请院系组织对本部门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返回供申请者参考。
5. 申请书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可通过版本号进行判断。
6. 申请书中第二页若出现合作单位的信息,最后的盖章页中必须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书中出现的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同时项目申请者应避免该合作者超项申请。
7.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自签字,不得冒签;申请人、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一致。
8.填写“经费申请表”时请认真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请注意: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面上  重大、重点  
国际合作经费  ≤ 15%  ≤ 10%  ≤ 20%
劳务费  ≤15%  ≤ 10%  ≤ 10%
管理费  ≤ 5%  ≤ 5%  ≤ 5%
研究性经费  ≥ 65%  ≥ 75%  ≥ 65%
合计  100%  100%  100%
9.项目依托单位只能填写“****大学”,不能出现院系。申请书中“所在院系所”一项的填写必须统一规范:请学院利用MiniIRIS系统提供的功能,将本部门申请书中“所在院系所”不同名称统一为本部门名称。
二、填写申请书注意事项、限项规定及有关说明
1.申请书安装后,在安装目录下有const.dat,ISIS_Proposal.dll, NSFCProposal.doc,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chm共四个文件。请注意,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doc)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
2.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请务必在“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中选择到尽可能最细的一项。否则无法准确界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3.申请者需要正式受聘于我校,一般应是我校在编正式职工,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包括高级职称)申报项目,必须有导师同意函。
面上项目-职称、学位与所需附件关系表
职 称 学 位 是否在职研究生 所需附件
   高级职称推荐函 导师同意函
高级职称 / 否 / /
  是 / 一份
中级职称 博士 / / /
无博士学位 否 二份 /
无博士学位 是 二份 一份
初级职称 博士 / / /
无博士学位 不能申请项目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十一五"期间将大幅增加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率,希望青年教师积极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年龄必须在2008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且从未获过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5.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且须征得导师的同意,由导师出具信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对项目研究时间能否保证等问题。
6.限项申请规定:
♦ 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本次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基金项目数总计不得超过2项,且每个项目申请者在同一受理期内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
♦ 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或参加1项重点或重大项目,正在承担(含参加)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点项目;
♦ 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不含参加)及负责的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
♦ 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 有些专项的限项检索范围,应注意其项目指南中的有关说明;
♦ 请申请者注意:任何人员的超项都会影响本次申请项目的批准。申请项目中的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将被列入违规项目而在初审中被筛出;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必须是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到2008年1月1日尚未满45周岁、在学术上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的科研人员;
8.如果发生已填写申请书文件无法成功进行“检查保护”或部分内容无法填入等异常情况,请您将异常情况的说明连同该申请书电子版一起发到以下电子邮箱:[email]support@nsfc.gov.cn[/email];技术服务电话:(010)62317474。
9.请申请者注意院系申报时间节点,不要延误申请。并将申请书提前提交学院审核。
 三、项目指南及资料下载事项
(一)《2008年度项目指南》于2007年12月上旬在基金委网站发行并在网上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url]http://www.nsfc.gov.cn/[/url](申请项目指南)
[url]http://www.isis.nsfc.gov.cn/[/url](申请书和申报系统MiniIRIS下载)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转发: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请见基金委网站特别关注栏目或科研院网站)  
科研院项目部[/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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