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关于修改药品投标价格的通知
各医药投标企业请注意:商丘市乡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进入议价评标、定标阶段。现发现有部分投标人所投报的药品价格高于2007年河南省中标价和商丘市第九周期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
这里,提请投标人注意:
1、投标人所投品种的投标价,有高于2007年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价者,请自行降低,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投品种的投标价,有高于商丘市第九周期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者,请自行降低,或者在备注栏内注明“*”号,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标,不提醒着按废标处理。
3、不执行上述两条规定者,即使是侥幸中标,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也视为废标,并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上报省药招办,不允许参加商丘市下年度投标。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表务必于于2008年3月25日(周二)下午5时前报商丘市药招标办。
发现一例投标品种高出2007年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价格并逾期不报者视为整体废标。
商丘市药招办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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