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按时办理省属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招标采购合同执行延续手续的通知
省属各中标企业:接江西省属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属医院第六批药品招标采购延长采购周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一),省属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延续至2008年全省统一药品招标采购周期开始。
经报江西省药品招标领导小组、江西省属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委员会同意,现通知以下省属中标企业(见附件二)在2008年4月10日之前来我公司办理延续供货手续并缴纳延续期间的中介服务费。如有违规,将按照2005年《江西省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若干规定〉办法》([url]http://www.jxwst.gov.cn/default.aspx?newsid=2645[/url])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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