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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 发表于 2008-4-10 22:47

广西关于公布2008年3月份全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情况的通知

各配送企业、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2008年度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配送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医疗机构药品正常采购。现将2008年3月份配送企业网上订单响应率及到货确认率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要求配送企业和各医疗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药品网上订单响应率低于50%的配送企业,如没有特殊情况,须在2008年4月15日前组织好货源,保证正常供货。如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供货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反映。

二、药品网上到货确认率低于50%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上网发送定单和对药品进行验货及确认,提高到货确认率。

药品网上订单响应和到货确认是药品网上采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药品配送工作进入一个良性机制,配送企业和各医疗机构都必须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交易,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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