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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 发表于 2008-5-4 21:22

2008年浙江金华市药品招标采购

2008年浙江金华市药品招标采购
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受金东区各医疗机构委托,对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进行集中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供应商参加集中议价采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议价品种

《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候选品种目录》(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周期

自本次集中议价采购合同执行之日起,至下次集中议价采购合同履行之日止。

三、资质申报及审核

药品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GMP认证证书复印件,非GMP企业委托GMP企业加工的药品,应提供药监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被委托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5)药品生产批件(批准文号必须为国药准字)复印件(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6)专利证书材料(包括一类新药证书正本、药物发明专利证书)及单独定价证书复印件;

(7)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配送承诺书或委托配送协议书。

2、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复印件;

(5)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6)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配送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于2008年5月8日11时前报送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由中心组进行资质审查。

四、获取集中议价采购文件

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文件《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候选品种目录》由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发售,售价为200元,

发售时间:2008年4月29日9-10时。

发售地点: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0329室,联系人:陈灶建,联系电话:057982176687。

五、报价时间

本次集中议价采购采取先行报价,筛选议价单位4-5家, 再进行集中议价洽谈.各药品供应商必须将纸质报价加盖单位红章密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

报价时间:自2008年5月8日上午11时截止。

报价地点: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0329室,联系人:陈灶建。



六、议价洽谈

由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通知筛选确定的议价单位进行集中议价洽谈,



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 08:30

地点:金东区多湖街道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金东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心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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