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药品及保健食品研发注册面临的政策现状及对策
题目涉及两块,一块是药品,一块是保健食品。因为或多或少跟药品有瓜葛,所以,在驻足保健食品的时候,总是关注着药品的动向。先简单谈谈药品吧。
在注册品种核查的庆功会开完了,领导也认可了核查成绩;局部的人事安排有了眉目;今年的工作目标确定了。
点点滴滴串起来,基本得出以下结论:1、在注册品种的核查应该告一段落;2、已批品种的再注册将是今后一段时间上上下下的工作重点;3、28号令今年开张的几率是零。
上述结论告诉我们:1、仍然坚守在药厂的兄弟们今年还将忙活,当然是忙活已批品种的再注册;2、皮包公司里的兄弟们今年基本没活,因为28号令今年开不了张,而再注册也不是皮包公司的事;3、去年弟兄们转行,多少还有点主动的成分在里面,今年的转行被动的成分多些了。
有人说,坚持就是胜利,但在分析了上述种种后,我没有看到胜利的曙光,起码没有看到08年的曙光,因此,对于药品这一块,我选择暂时放弃,1年后再视情况而定,虽然它陪了我18年。
再重点谈谈保健食品。
首先想谈谈卫生部2007年第300号文。如同浔阳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个文件最核心的东西是,对于添加营养素补充剂的食品,可以有功能声称,这就颠覆了营养素补充剂注册申报,这个我们一直忙得不亦乐乎的工作的政策依据。
说它千呼万唤始出来,是因为多少人在盼着这个东西,又有多少人是推出这个东西的幕后推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用利益分析的手段品品这里面的味道,下文细谈个人品出的味道;说它犹抱琵琶半遮面,是因为最终还是以食品的面目出现的,而不是以保健食品的面目出现;说它如果浔阳妓,因为在我看来,它无论怎么穿着打扮,也还是有太多的血色酒污。
谈谈个人品出的味道。
首先,这个文,肯定是管理层利益均衡的结果,不作累述;其次,这个幕后推手肯定是那些生产商或销售商;再次,就消费者而言,由于中间环节的减少,其花费也将减少;可以说,这个文让管理层、生产销售者及消费者皆大欢喜。
那么,谁是受害者呢,肯定是如我这样的申报注册者,而那些以此为生的所谓的专家们,也少了一个显摆的场所,也应该是受害者吧。当然,就目前而言,还不至于太严重,这样的后果应该在1年以后出现。
这个文可能引起的骨牌效应及可能打的擦边球:
就这个文本身而言,是针对添加营养素的食品的,即通常所说的强化食品,但因为突破了功能声称,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演绎:1、那些仅以补充营养素为目的的所谓的营养素补充剂,有可能演绎成强化食品,最终被政策法规认可,当然,在被法规认可前,肯定是一系列的擦边球了;2、那些所谓名单1的东西,有可能仿效营养素补充剂,仅进行功能声称即可,最终也因为擦边球打多了而被法规认可;3、如果1和2都变成现实的话,那么,未来的保健食品将仅仅有名单二的东西需要注册申报了;4、如果3成立的话,再联想到大部委改革、中药注册的补充规定,是不是会再公布个什么名单,整出一个以保健为主的中药类别呢,不得而知。
总之,这个文,对于以申报注册为生的弟兄们而言,影响是深远的,如果不尽早应对,作出必要的战略调整,明年就可能无米下锅。
再谈谈药监局近况。目前药监局积压的含中药(指名单2)品种已有六七百个,怎么处理还没有定论。有传言说陆续放行;有传言说需要再次技术审评;有传言说对重点品种请专家再次论证,其他的放行;等等等等。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挂在那,挂在那就意味着资金链在一天天绷紧,除了上帝保佑俺们外,没别的招。
当然,现在也还不是寸步难行的时候。对于一些功能产品,还是可以介入的,类似蜂胶、灵芝孢子油、大豆异黄酮等等;对于名单2的复方品种,多少要作些前瞻性的储备;一些新资源食品及一些有地域特色的物品,也可以做点工作;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别触礁就成。
再把思路放宽一点,产品的销售环节,是不是可以介入呢?生产环节是不是可以介入呢?
虽然有点焦头烂额、体无完肤,还是要送给朋友们一个祝福,一个微笑,让咱们过得一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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