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项目--关于加强中标药品备货和配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07年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药品备货和配送工作的通知各中标企业、配送商:
本次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将于2008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为切实保障医疗机构临床药品的正常采购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当前过渡期内,请各中标企业和配送商积极协助医院做好药品清库调整等工作。
二、请各中标企业和配送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协调好上下游供应渠道,稳妥负责的做好中标(成交)药品的备货和配送工作。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公司宁波分支机构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574-87717100-8203、8204
特此通知!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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