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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sunyj 发表于 2008-5-19 23:50

关于征集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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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鲁荣凯   发表时间:2008-05-19   摘自:合作局




  为推动中丹两国科学家的实质性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会(DNRF)拟在“新纳米结构及其功能(New Nano Structures and their Functions)” 领域(详见英文申请书)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合作研究。资助项目数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为期3年,执行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100万元人民币左右,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合作研究项目将进行国际评审。评审指标包括: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一、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申请合作项目的我国研究人员必须是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执行人、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二、申报要求

  中方申请人需与丹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填写中、英文申请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是2008年9月1日。申请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  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登录[url]https://isis.nsfc.gov.cn[/url]网站,进入“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后,选择“多年期项目”下“NSFC-DNRF项目(中丹)”申请书并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意向书。

  2. 填报英文申请书“ELECTRONIC APPLICATION FORM FOR PROPOSALS FOR NANO RESEARCH COLLABORATIONS ”(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英文申请书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

  3.  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08年9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

  三、通报最终结果

  结果将于2009年3月底前在网上公布,获批准的合作项目将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英文申请书

  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联系人:鲁荣凯  范英杰

  电话:62327014,email: [email]lurk@nsfc.gov.cn[/email], [email]fanyj@nsfc.gov.cn[/email]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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