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根据粤价[2008]200号物价文件调整部分药品2007年入围价的通知
各生产商:广东省物价局于6月6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氯唑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8]200号),根据《2008年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08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于其中价格政策性调高的品种,将按同比例上调入围价,经复核,共有21个品种属于价格政策性调高(详见附件)。
现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这部分品种的生产商可根据调整后的2007年入围价用纸质的方式报价,由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红章)后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已经在系统上报价的生产商如不递交纸质报价材料,则在报价解密后由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按同比例上调生产商2008年报价,如不需同比例上调入围价的请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已经在系统上报价的生产商如重新递交纸质报价材料,则以纸质报价材料为准。对于政府定价降低的品种,报价解密后,取政府最新零售价扣除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与生产商2008年报价的低值作为该品种2008年入围价。
此次初始报价结束后,按《2008方案》规定将由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已经报价的品种进行评定,以投票方式确定是否接受生产商报价,接受票数过半数的品种直接纳入2008年入围品种目录。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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