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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学] 【专题讨论】谈谈急诊急救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专题讨论】谈谈急诊急救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这两天在看医疗纠纷相关的知识,感觉这一帖重新贴出来有必要。

想和大家一起,汇总或者征集一些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患交流等等相关的内容。可以是医疗纠纷的处理实例、网络上医疗相关法规等资源的链接或汇总、或者您个人在工作中处理相关事件的经验。
敏感问题请注意适当加密。

含笑修改于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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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危重病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的高风险。在急诊工作中发生的医疗纠纷以及存在的引起纠纷的隐患,无疑相对高于其他科室。

如何避免,及发生纠纷后如何正确处理,是版块朋友经常提到并存在疑惑的话题。故开这一帖,请大家谈谈急救危重病工作中的医疗纠纷。您可以谈谈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纠纷及处理;或者您认为工作中引起纠纷的常见隐患,如何避免。
考虑到话题的敏感性,请选择适当加密。
对言之有物的好帖,以及对版块朋友有帮助的纠纷帖,给予加分鼓励。

期待大家的参与!
转自丁香园
看到含笑主任回来了很高兴,第一个跟贴支持一下。
这是发生在我们自己科室的一件事情。
某天凌晨6点左右,我科一位女医生经过10多小时的夜班后,正在接受极度困倦的煎熬。这时来了一位60余岁的老年女性,述“发热、头疼近10小时”。自己未做特殊治疗。10天前病人因为“脑出血”住本院神经外科,本次就诊前一天刚出院,出院前头颅CT提示颅内血肿尚未完全吸收。值班女大夫粗略检查了一下,发现病人血压明显升高200/100mmHg,但无其它神经系统体征,咽部充血,体温39.4度。考虑为“1.上呼吸道感染,2.高血压”。病人就诊过程中提出“是否先复查个头颅CT?”。医生说,现在血压这么高,又发热,先对症处理后再说吧。于是给病人做如下处理:安定10mg im,5%GS 250ml+生脉60ml ivgtt,5%GS 250ml+利巴韦林0.5 ivgtt等治疗。结果在输液不到5分钟,病人出现全身持续剧烈抽搐,继而呼吸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找我们医院打官司,认为病人要求做头颅CT而医生不做,而且输液的药物生脉、安定10mg im与病人病情无关,告医生误诊、误治。结果是我们院长跟病人私了,陪了18万。费用有我们急诊科承担,本科年终奖受严重影响。主任想不签字都不行,院长先向病人妥协。
点评:
1.急诊夜班医生在凌晨4-7点是最疲倦的时候,上夜班前一定要休息好,到最疲倦时一定要倍加小心,随时提醒自己,这个时候容易出事,要千万小心。
2.对病人主动要求做的检查一定不要拒绝。
3.对疾病的诊断不要先入为主,要联系病人发病的前因后果,综合分析。该病人本来就有脑出血,现在又有头疼,血压明显升高,一定要排除再出血的可能。
4.医生用药针对性一定要强,不要为了一些其他因素用一些与病情关系不是很密切的药物。
5.对在医院猝死的病人,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和为以后举证需要,一定要主动提出尸体解剖明确死因。该病人抢救时我刚好路过,曾建议不论病人死活都要做补一个头颅CT,可以值班医生没有采纳。
6.出了医疗事故,最好勇敢面对,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不要私了。但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医生说了算的,需要医院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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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工作累了,休息一下,再来奉献一个自己遇到的纠纷。主要是想顶一下这个帖子,希望这个帖子能得到各位战友的支持与积极参与,就象含笑主任前面发的的那个急诊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贴一样。我们不但要吸取自己的经验教训,更要注意不犯别人已经犯过的错误。大家把自己身边的医疗纠纷的例子举出来(大多是已经过去,且已经解决了的),各位战友可以通过对别人教训的借鉴来警示自己,避免犯别人同样的错误,以减少自己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

那是我刚到急诊ICU当总住院不久发生的事情。春天的一个晚上7点半钟,急诊科来了一位头疼、头晕的老年女性病人,当时血压220/120mmHg,无其它神经系统的阳性体征。接诊的是刚调到我院,又刚分到我们科室轮转的心内科博士。医生立即给病人吸氧、用硝酸甘油降压,同时开了个头颅CT检查。可是在做头颅CT检查过程中,本院的CT机突然坏了,多耽搁了半个小时才把检查做完。这时病人家属(上海人)开始对我们医院和接诊的医生表示出严重的不满。CT结果提示为:左侧基底结区脑梗死,双侧腔隙性脑梗死。由于家属向医生表达不满,该医生急忙将病人收到急诊ICU以解脱困境。病人在急诊科共呆了2个小时。病人入院时神志尚清楚,检查发现双下肢病理征阳性,血压178/95mmHg,余无明显异常。这时,病人家属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抢救病人身上,而是抱怨急诊科的医生和CT检查耽搁了时间,并扬言有不良后果要我们负责。我们按常规请神经内科会诊(住院总),并一起制定了治疗措施。主要包括常规脱水,改善脑代谢等处理,对病人的血压暂时不行降压治疗。病人病情稳定。第二天。科副主任查房。我们急诊ICU的科副主任正好也是刚从心内科CCU调过来的。一看病人的血压明显高于正常,立即命令加用降压药(因病人神志清除所以用口服药物)将病人的血压降到正常范围以内。同时完善头颅MRI检查。当天上午病人做了MRI检查,本来该当天下午拿结果。后来因主管住院医师疏忽,第二天早上才拿到结果。病人上午做MRI检查和降压治疗,晚上就神志模糊,逐渐进入浅昏迷了。第二天早上拿到MRI检查结果一看,病人四分之三个脑袋都有梗死灶,而且脑水肿明显。立即请神经内科主任会诊,认为病人脑梗死面积特大,预后极差。神经内科已经无好办法了。又请神经外科主任会诊,脑外科建议去骨瓣减压。但病人家属坚决拒绝。同时要求放弃治疗,同时要找我们医院算帐。鉴于病人昏迷程度逐渐加深,不能咯痰,而病人又有较多粘痰,而且护士吸痰困难。我们要求气管切开,但病人家属仍然拒绝。病人家属的一个儿子是某中医院的医生,患者妹妹是某医院的护士长。结果大家当然可以预料。我们主任为了避免纠纷,在科室宣布,对该病人的病情解释权由主任一人承担,其他医生不能解释。正好我到病人那里去查看病情,病人的一个女儿恶很很地问我:医生,病人现在怎么样啊,你们准备怎么办?我赶紧说:这个要问主任。这下病人的家属又有气了,大骂我,说我不搭理他们。病人入院第四天终因痰液窒息呼吸心跳突然停止。我们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记得我在给病人气管插管时,病人家属居然要冲过来打我。我们的老主任在傍边,病人家属居然扬言不让我们主任出ICU的门。幸好我们技术过硬,尽管病人的脖子又短又粗,我还是在数十秒秒内很快完成了器官插管并接上呼吸机通气,主任指挥的心脏复苏也成功。病人心跳呼吸有恢复了。这是10多名患者家属堵在ICU门外,我们医生护士都不敢出去。幸好病人做护士长的那个妹妹还讲道理,来后了解情况并与病人其他家属沟通后,跑进来悄悄对我们主任说,其实他们全家都知道病人的病情和预后,知道没什么抢救的价值。但是病人几个儿子的经济条件不好,不愿承担医疗费,希望我们能够减免一些医疗费。我们主任一听,大喜,立即答应减免病人3000多元的医疗费,拖欠的医疗费一笔勾销。有了这样的表态,病人其他家属的态度顿时改变,她的儿子还主动跑来向我们道歉,说他们不该冲动,希望我们理解他们的心情。一场医疗纠纷就这样解决了,总算没有闹到院长那里,更没有打官司。我们当时的那个心情啊,真是没法形容。

点评:
1.病人在急诊科遇到麻烦,对医院和医生有怨气时,我们医生一定要耐心地向病人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其实病人做CT耽搁的半小时与其病情发展没有关系。
2.对诊断明确的病人,一定要专科专治,因为专科医师毕竟见多识广,病人对他们的信任度要高一些,可以避免反复请会诊等烦琐程序。该病人不适当的降压可能对其预后有影响。
3.对病人的检查结果一定要及时追踪。不但主管医师要注意,上级医师也要注意。特别是危重病人,一定不能耽搁,尽管有时可能对治疗或预后无什么影响,但被病人家属抓到把柄就不好。
4.对病人家属有可能闹事的,医生一定要加强与病人家属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目的和想法,尽早采取相应对策。
5.对病人的提问如果我们医生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回答时,也要注意回答的技巧,态度要友好和有耐心,不要让病人抓住态度不好或拒绝回答问题之类的把柄。
6.有些病人家属闹事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原因,而大部分还是因为我们医生没能很好与病人或家属沟通。
7.医生对病人的态度影响某些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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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发生这样一件事,一对CO中毒的夫妇,到急诊科时,妻子己昏迷,经过抢救脱险,丈夫当时清醒,即给高浓度吸氧等对症处理,但病人较烦燥,医嘱安定10MG,肌注,病人不久出现呼吸暂停,即给气管插管、呼吸机人工呼吸,但病人随即出现心跳骤停,经胸外心脏按压等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以120救护车只供妻子氧气,以及到急诊科医生说过妻子比丈夫严重这句话,而引起纠纷,结果医院赔了几万元钱。你们说这几万元钱要赔吗?只为那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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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急诊的时间还不是很长,4个来月,尚为碰到纠纷,当时听到过同事及兄弟医院的急诊纠纷,有一下几点感觉:
1、急诊的纠纷很少出在医生的技术上,最多在医生的态度,对患者有一颗同情心,态度温和,但是态度也不能太好!有时候态度太好也不对(如发车到达事发现场时患者家属说发车太慢,医生可以解释,但一定不要道歉,因为有时事发现场本来就很远,救护车到达是要一定的时间的,你再快家属也认为你慢,道歉了他们就以为你真的不是按规定发车)。
2、纠纷也多发在医生的疏忽中,很多情况下医生能正确的评估病人的病情,但是有时候也会忽视一些临床表现不典型的病例而酿成错误。(如外表没有伤口的内出血在多名车祸病人急救时的处理等)
3、我们医生解释不过或底气不足,这点我想大家深有体会,很多时候急诊病人在你去急救时病情你很难估计,为了我们的安全(我的经验是往重的地方估计并告知家属)。在说话时一定要镇定。
做到以上三点我想应该能减少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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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谈我们医院的一个纠纷,当时一个上海来青岛旅游的病人,突发大面积心梗,经我们急诊科收入CCU,但在CCU里病人突然病情变化,在抢救过程中,一名刚从上海赶过来的家属一激动,然后心脏病也发了,一个大夫抢救两个病人,结果可想而知,更为麻烦的一点,在抢救过程中,大夫曾用家属的手机(上海手机)打听班主任的电话。主任半个多小时以后才走到。病人已经不行了。家属就非常激动,最后把心内科的呼吸气囊都抢走了。然后和医院里谈,医院里赔偿八万,急诊科要负担四万,知道为什么吗?急诊科做的心电图机在出图的时候,默认的病人性别是男,大于35岁,而在做图的时候,护士没有注意把病人的性别调过来。所以医院里就非要我们赔一半。
所以通过以上的这个病例,得出不少教训。
工作一定要做的仔细,由于急诊科的病人多而且乱,象做的心电图,化验单一定要立即贴好,在化验单,心电图,检查单上写清楚病人的姓名,性别等情况。防止弄错,有异常结果马上要有处理,并及时记录(但在病人抢救时,一定不要急着记录,因为一旦写上去,再改就不好了,因为按照规定,抢救过程中,可以事后补记,所以完全可以在抢救之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尽量记得完善一点。可以少很多漏洞)。
在抢救过程中,尽量要在抢救室等地,让家属回避,尤其是那种有病的,或者年龄太大的家属。一是家属太多,干扰医护人员的抢救,二是由于家属太过激动,容易出现家属不让终止抢救的情况,三是就象这个病例一样,万一家属再出个三长两短,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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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县级医院的ICU ,在开办初期,遇到过这样一个纠纷:
一例因打架斗殴致使严重脑外伤的患者,由于一开始送来我科时不知其具体姓名;后来有家属来认领时因为家属没有可联系的通讯工具,所以我们就安排其在ICU等候室等待并告知其24小时至少应留有一人以便于及时告知病情变化(所以当时也没有留下其家庭具体地址)。由于家人知道病人的病情预后,也不来缴纳医疗费用,到后来家属根本不来探视病人了,也不再来等候室等待。随着患者病情的不断恶化,终于在某一个晚上九点许心跳停止,经过抢救后无效宣布死亡。因为考虑到患者尸体不能老放在监护室内,所以护士长联系医院总值班,联系刑警队,联系当地派出所,告知该患者死亡并请求派出所代为通知家属(因派出所有备案)。在等待两小时后家人还未到场的情况下,护士长报告总值班及刑警队、派出所拟将尸体移送至太平间,报告后即予停用呼吸机,拔出气管插管,请医院工人运送至太平间。大约一个小时后家属到场,看到尸体已经不在ICU内,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就有大批家属到ICU 内,大吵大闹,说我们将其家人谋杀死了,并冲进来要打医生和护士长。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家人仍每天来吵闹,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缴纳医疗费用更不用提起了。
总结:1、家属因经济原因没有通讯工具时应叫其留下其村子里其他人的电话号码或亲戚的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同时尽可能留下其家庭详细地址。
2、家属是本地人一定要等到家人来后才撤机及拔除气管插管 ,不要擅自处理,免上述事件发生。
3、该患者家属有好几天没有来探视,医务人员应及早找寻家属,必要时与派出所及当地政府联系,以免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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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一例:
前天,晚7点,来一女性65岁服药自杀者.毒物不明.
护士立刻插管洗胃,并开通静脉通道.病人反复抽搐,给安定及对症治疗,并抽血化验,但反复抽不到血,静脉条件很差,一个小时后病人死亡.
家属中有一位是村医生(死者小叔)大闹:
提出1洗胃不及时,等家属冲来开水兑成温水才开始洗
2,洗胃过程中医生没有一直在现场.去开药了.
3.化验室一直抽不出来血.
4.心电图做晚了,因为一直在洗胃中,不方便接心电图或监护
当时,在医院大闹并叫来了110
一直闹到凌晨,退了所有抢救费及药费,并还不善罢甘休.
教训:
1打开水这些事,平时不出事也罢,出了事是借口,为什么要指挥家属做,
2,重危时医生要一直在现场,先口头医嘱,其它以后补.
3抽不出来血应该当机立断做一个血常规罢了,反正化验了,家属也讲不出其它什么话来
4处理这些事的时候了解家属中闹事人的心事,能花小钱解决了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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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来说一个纠纷。“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旨在各位战友能通过我所述说的错误和过失起到警戒作用,避免发生跟我们一样的错误,以减少自己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
我科是综合性ICU,收治了一例感染科转来的心跳呼吸骤停经过CPR的肠结核晚期病人。因考虑家属也不积极治疗及经济原因(此时已经欠下好多医疗费用了),所以就给她留置了颈外浅静脉通路,还加了三通管,用以连接血管活性药物微量注射泵输液延伸管子。真是“不是怨家不聚头”,那天医院办公室恰好陪同电视台临时来拍摄ICU的一些资料,护士急忙去整理床单位。等电视台拍好节目,恰好家属来谈放弃治疗的事情(因为该患者病程长,家里已经为医治她欠下巨额债务),所以护士也没有再去整理该病床,等待他们来拉走病人。
恰好此时有一个家属想看一下病人,一掀开被子发现下面很大一滩血迹(很有可能那时整理床单位时拉了微泵输液延伸管子,从而管子从三通处脱开,液体和血液同时流在床上的一次性中单上,看上去确实很难看。);大声叫起来,并且马上叫来所有家属,把那个中单带走,说这个病人“给我们害死了,要我们抵命,什么不负责任了等等”,大吵大闹,并且把中单拿到医院领导那里去了,要求给个说法,而且后面家属又叫来了两拖拉机的人来医院吵闹,最后的结局是输了400ml全血,免去其欠下的医疗费用约4000左右。
经验教训:1.ICU是实行无陪客制度的,每次放家属进来探视或是谈话时都要做到先整理好床单位,妥善安置好病人,检查各管道通畅在位(尤其是静脉输液通路、动脉测压通路、胸腹腔引流管子)、病人床单位整洁无误后方可放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2.在各管子衔接处均予以胶布或是无菌输液贴妥善固定。如输液通路各连接处都予以无菌输液贴固定,如果病情允许则予以连接输液肝素帽,以减少管道脱出比例。同时将输液部位及管子暴露在外以便于观察,并做到及时检查观察输液通路在位通畅情况。
3.对于家属不积极治疗的病人,也要同等对待,不要不重视,要一视同仁,尽可能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不要给他们抓住任何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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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上班了没有寒假,不过还是自己给自己放了好长的假,现在总算回来了,报个到先。
我想先学习了一下楼上各位的帖子,认为有很多需要小弟我学习的地方,就先把学习心得发出来,让各位同仁为我点拨点拨。
1:mengxinke691025的帖子里的教训主要还是应该在平常预防的,要高度负责。对于患者或家属提出的任何要求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才好。引申开来说,你比如说,患方提出的诊疗手段问题,一定要做到防患于未然,意思就是:首先是向家属讲明为什么是家属先想到而并且医生却没有想到这样的诊疗措施,接着讲明这种措施的利与弊,然后把决定权也就是皮球踢给家属,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作ct,可是又耽误抢救时就把情况告诉家属,让家属决定,他们不做就签字自负其果(耽误病情诊断的后果),他们做也要签字,自负在检查时不能有效抢救的后果和检查过程中出意外的后果。谈话是多么的重要啊。我科里每个班上有4个医生,遇到cpr时专门有一个负责给家属谈话和签字的。mengxinke691025的第二个帖子点评的很好,也说了补救措施也如何防护,很好,小弟就不再多说了。
2:zjclm 的教训在于设备不全,护士技能不熟练上。强烈建议北方医院的急诊科洗胃室里安装一个电热水器。就像家里洗澡时的一样,只要需要洗胃就总是热水,不存在提水的问题。还有急诊应该是急诊科的护士直接抽血让家属送检的比较好,让家属也跑上跑下很忙才不会注意到你的抢救进程和程序。
3:pjcyy20022000的教训在于管理问题,我们的icu就只有医护可以进,规格就像手术室一样,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因为手术室也不能随便进,是吧,所以还是要求严一点的好。一定要先给领导们上课,让他们有这样的观念,记得我们科刚建icu时,院长(副厅级)夹着公文包就进来了,结果被主任很不客气地请了出去,从那以后他再进时都先问问能能进。呵呵。
因为打字慢,要准备上夜班了,所以就下次再来说。
最后奉献给大家一句我们主任的话吧,很重要的:你在接待和处理每个病人时,都首先认定家属是这个病种或专业的专家,然后小心谈话小心处理,再认定家属是法律专家要和你打官司,然后多谈话告知多签字。做的好的话,急诊科是灯下黑,他怎么告你你都不会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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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几年前在急诊值班,曾遇一昏迷病人,接诊后询问病史及体检考虑为脑血管意外,脑溢血.及给予行CT检查.但在CT检查过程中患者突然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家属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告之风险,且没有给予即使抢救处理,故要求医院赔偿.最后以医院赔钱告终.
教训:对于危重患者需要检查的一定要先给予必要的处理:1如控制血压,维持循环功能,2 如有颅内高压症状,需先给予适当的降颅压处理;3 在转运和特殊检查过程中需要必要的监护和医护人员的陪护;4 在转运和检查前还要跟家属说明途中的风险,并要求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后在给予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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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几点体会:
1、首先要区分医疗纠纷的高危人群,对这类人要重点防范,要特别注意言行。我相信大家干急诊时间长了都有直觉,比如说感觉到某个病人比较“难缠”,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是高危人群;还有那些在单位是个领导,平时在单位作威作福惯了的;对自己疾病有自以为很了解,一说什么都知道的;家中有学医的;明知是危重症而家属对治疗结果期望值较高的。
2、态度一定要好,很多医疗纠纷是服务态度引起的。例如在可能的情况下,病人家属较少时帮助抬送病人,拿吊瓶等。但是也要不卑不亢。
3、讲话要注意,一定不能讲“没事”“不要紧”之类的话,须知一个普通感冒也可能合并病毒性心肌炎死人。病有一分,要讲十分,对病危病人,要反复交待病情,要让家属丢掉幻想,要让其有“死马当活马医”的感觉。对病情尚稳定的病人,也要交待可能的并发症,如咯血病人可能因窒息致猝死。
4、切记切记,上班前一定滴酒不沾,不管你的喝多少或者你的酒量有多好。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就不会被病人抓住把柄。
5、患者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随叫随到。有时你可能忙于更紧急的事,但是在稍微有空闲时,一定要到床边去看他。你看过病人之后病人出事,和你没看病人出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6、要学会察言观色,发现病人或其家属有不满情绪时,要及时反省自己有什么做的不足的地方,及时改正,如不能消除病人的不满,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出马,争取把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注意,上级医师业务水平也许并不比你高,但往往他说的话比你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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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一个.
男儿,4岁,高热,体温39.2.自述白天在私人诊所看过,但没退热.我检查完开完医嘱后,叮嘱家属领药交给护士处理.很快,药品交给了护士配液.此时问题出现了,小儿哭闹不止,陪送的家属无所适从,因为动作太大,把好不容易打上的输液针头挣脱了.皮下肿胀成一个包.护士马上又换打,但因为小孩不听从,输液针头又掉了.不得已,喊了另外一个护士帮忙又打上,不出所料,不到十分钟针头又掉了.这时,家属的脸变得铁青,说我们的技术太差了.马上打电话到消费者协会去,说我们出了医疗事故!!!出乎意料的是消费者协会的人竟然说,有医疗事故你就去告卫生局呀!于是家属马上要求护士拔针,嚷嚷要找我们的上级领导来解决问题.结果是我们院长为了息事宁人跟病人私了,减免医药费,还赔了380元营养费!
悲哀!就这件小事让我们的工作开展更是如履薄冰.我们的操作程序没问题.静脉输液时针头掉,更不是技术问题,也有家属照顾不周的原因.动不动就私了,对改善我们的医疗环境没有任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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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生在我院急诊科的一个病例:
患者,男性,33岁,凌晨1时被110发现晕倒在路边,送进我院,接诊医生接诊时闻及少许酒精味道,暂予以醒酒对症处理,1小时后,患者呕吐胃内容物一次,带有强烈农药味,神志逐渐昏迷,随即呼吸心跳骤停,紧急抢救,心跳回复,但呼吸不能自主,靠呼吸机维持,赶忙予以洗胃,阿托品化等处理,但患者病情已无改善。凌晨4时,110找到家属,家属诉患者与家人争吵后喝了酒,从家里拿了一瓶敌敌畏后你家出走了。至此确认有机磷中毒。第二天主任查房后示24小时洗胃,但原先胃管被胃内食物堵塞,无法冲洗,于麻醉科会诊,更换口腔管,发现喉头水肿明显,无法插入管子,请外科会诊,欲行胃造瘘冲洗,但此时患者已无自主呼吸,靠升压药维持血压于60/30mmHg,外科主任认为造瘘手术已无意义。患者内科保守维持3天后死亡。1周后家属来医院找麻烦,诉发现病人后耽搁了1个小时才洗胃,导致病人死亡。目前此案尚在医务科调解之中。
个人体会:1、对于有农药中毒嫌疑的患者,及时的清除毒物是必要的,洗胃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就算是酒精中毒,早期洗胃亦无原则性错误 2、当各种原因无法下胃管洗胃时,应及早地行胃造瘘洗胃,毕竟阻止毒物吸收是首要地,等毒物吸收后再用大剂量地解毒药物,能释放的胆碱酯酶毕竟只是少部分了。3、急诊科发生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备案,本案第二天患者家属一提出疑义,主任就向医务科汇报过,待病人家属回头告科里时,科里不会处于太被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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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的奥妙
1、严守医疗常规与急救免责
  youjiesmile介绍的洗胃、香丁 介绍的吸氧、破晓时分 介绍的不及时手术 等问题,均是违反医疗常规。在急诊,尽管有急诊措施导致的损害不属医疗事故的规定,但这个规定只是指由急诊抢救措施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损害而言,并不包括不执行医疗常规的问题。但在处理纠纷时,可以以此减轻责任,理由是急,影响有序的思维,容易导致失误,其二可以以疾病本身的危险而减轻责任。假如遇到纠纷,在谈论赔偿时可以有效的利用这两点。有一种意见,急诊手术需要紧急关腹的,如果腹腔遗留纱布,不属于医疗过失,因为这时已不能慢吞吞的去严格的清点和查找纱布了,赶快关腹要紧。
2、不道德的说,假如可能引起脑瘫,可能引起巨额赔偿,如何对待?这是不能讨论的。
3、急诊抢救难免不出点纰漏,但经常见到随意放弃抢救的事例,如youjiesmile介绍的洗胃这种事情,完全的没有风险意识加上不尊重生命,没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尽一万分的努力”的精神,本身就是不应该的。
4、及时的“告知”,非常的重要。病情危重应当下病危的医嘱,不要只顾得去抢救病人而忘记了下病危。既然“告知”,就应当达到告知的目的,多说几句不坏事,包括病情的严重性、各种转归的可能、需要采取的措施、需要的花费等等。还要记得签字。
5、不要偷懒。急诊很辛苦,容易疲劳、容易厌烦。为了少些纠纷,辛苦点值得,多查看几次病人,多告知几次家属,考虑复杂点,诊断措施全面点,先急后缓,先针对危险的因素后针对缓和的因素,不坏事,也是临床思维的基本要求。。
6、不要急着去催促医疗费。卫生部也有规定,先抢救后催费。即使要病人交费,开一张交费通知即可,让家属去交费即可,千万不要说什么不交钱不能取药、检查、治疗等言语,即违反部门规章,又容易引起大的纠纷,还很容易激发暴力。即使欠费,聪明点,悄悄的不使用贵重药物就是,减少损失。不要学土地主,一毛不拔,反而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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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一个事情,不知大家有何高见?
我市一家医院急诊科接到120报警,去辖区内一个村子里拉一个病人,院前急救医生和护士到达后发现是一个心衰的病人,病情危重,遂立即向其家属说明病情的危重程度,请家属表示理解,同意入院治疗;但是意外情况发生了,抬病人上救护车的时候,医生、护士抬前头,病人两个家属抬后面,一个家属在这时去关门,就只有一个家属抬后面了-病人从担架上滑下来掉在地上,但是没有伤到哪里,病情也没有异常改变,该病人到医院后因为病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以搬运时病人掉在地上为由,和院方闹了起来,扬言医院不给钱就不从抢救室里抬走尸体,医院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给了它们一万块钱,病家就此了事。
[分析]病人死亡虽与掉在地上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搬运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医生和护士的确有一定的责任,现在的医患关系,就如敌我一般!!希望急诊科同仁们引以为戒,不要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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