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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讨论】谈谈急诊急救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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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科一真实病例,患者33岁,酒后驾车,发生车祸后送诊我科,家属挂号买本后因我科外科医生正在清创室处理病人,让护士把患者推到一屋里观察,未写病例,未处理,2小时后患者家属把患者拉回家中,10小时后患者意识恢复,发现四肢不能活动,2次返回我院,颈椎MRI示颈椎骨折并颈髓损伤,住院2月仍高位截瘫,目前对簿公堂,以首诊未及时处理延误病情索赔上百万。
经验与教训:
1 对酒醉患者,一定要及时醒酒处理,酒醒后仔细查体避免误漏诊。
2 病历一定要及时书写,避免发生纠纷时没有保护自己的武器。
3 对自身有缺陷时尽量协商解决,上法院后会长期不能解决影响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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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我是一家县医院急诊科副主任(主抓业务),我很为我手下的弟兄们鸣不平。他们太紧张了!一句话,交待病情要到位,凡事要加倍小心,不然漏误诊就会挨告。我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病人以昏迷急诊来院,当时因CT机正在维修,故未做头颅CT扫描,但依临床经验诊断为“脑出血”,即予甘露醇快速静滴等处理后收住神经内科,此后头颅CT扫描证实了我的诊断是正确。但一周后病人死亡,几个家属找到我说当时没做CT把病给耽误了。我一看这架势,立刻到病案室找到原始病历(我们的急诊病历是带复印的,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自己保存,另一份交病案室存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因CT机故障未查头颅CT,但患者家属同意先住院进一步诊治。家属一看,全都变成了“哑巴”,一句话也没说就灰溜溜地撤了。试想,如果当时病历没写清楚,不就惹麻烦了吗!?谨慎,谨慎,再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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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天戈和意飞的意见,在很多医疗纠纷中,真正由技术原因引起的很少,多数情况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态度和语言所致。本来患者和家属就比较着急,希望能尽快缓解病痛,如果我们稍微表现出不耐烦,就可能引起家属烦感,进而引起纠纷。作为医生,我们不能要求患者和家属的素质提高,应从我们自己这方面入手,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我个人认为在急诊工作中应注意:
1、对病人要有耐心和同情心,适时地给予安慰;
2、查体时要细致,以免遗漏重要阳性体征,动作要轻,注意对病人的保护;
3、家属有疑问时应耐心解释;
4、对可能发生纠纷的高危人群,及时发现,重点处理;
5、有病情变化时及时与家属沟通,随时交待病情,注意作好交待病情的记录,一定要家属签字;
6、病历资料记录要具体详细,避免涂改,一涂改法律效力就没有了。
  个人浅薄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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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医疗纠纷
男性,61岁,因便血就诊,因当时未挂到门诊号,故去急诊,查体发现嵌顿疝,指诊未发现问题,急诊行B超诊为酒精性肝硬化,收入病房当天行疝修补术,术后3天患者出现严重肺部感染,呼吸衰竭,并逐渐肝功能失代偿,腹水,后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入ICU,气道护理较之普通病房加强,患者逐渐脱机,这期间出现下消化道大出血,连续三天,出血量1000以上(住院期间一直有少量便血),与输血,止血多方治疗后好转,行肠镜诊断结肠癌(中分化腺癌)。因患者一般状况较差,肝功高,腹水严重,外科交待病情做手术有可能人财两空,其爱人决定放弃手术。患者死亡前一天上午开始有少量上消化道出血,其爱人,姐姐不同意使用洛塞克,亦不同意凝血酶原复合物等改善凝血药物(患者凝血功能差),至夜间出现大出血,考虑肝硬化静脉曲张破裂及应激溃疡都有可能,其爱人,患者姐姐在场情况下签字放弃所有止血用药及有创抢救,因是特护病房,未同意探视,嘱留直系亲属,但只留下患者妻妹,凌晨4点,患者失血性休克,药物抢救无效死亡。其妻妹于病房外不能做任何决定,亦不肯通知家属,后院方联系到家属,其爱人未予特殊表示,其妻妹开始抢夺病历,后经过解说返还。7点,患者妹妹要求复印病程,告其不可复印后在医务处三方封存病历。
此病例患者家属不满处:
1,未及时发现结肠癌
2,不能理解如何发生如此严重消化道出血
3,不能理解为何肺部感染需要呼吸机治疗
4,因当晚未同意探视,怀疑医院有医疗过失,企图掩盖
5,因不能看病历,怀疑有医疗过失
6,之前也未同意其外地家属探视,医院不人道
教训:
1,此次有意见家属,属患者姐妹,较少来了解病情,而其妻决定放弃全部治疗,故若以后交待病情,还是应该考虑到各方面家属关系,也许提醒家属一下,会减少与医院方面的误会(个人感觉是不负责出钱的家属特别爱闹事,说的最积极的都不用掏钱的)。
2,有不好预感时,还是应该让家里人见一下患者。
3,患者结肠癌,和消化道出血都较易解释,基本不存在误诊,且家属已放弃手术。
4 ,肺部感染严重,但只以肝硬化之抵抗力差,不能完全解释,不能除外当时使用呼吸机过于积极(具体情况现不祥)
5,一定要保护好病历,现在可是举证倒置呀
以上均为个人不成熟看法,如有不妥请高人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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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疗纠纷
一20岁左右民工,在工头的陪同下来诊。诉“左腕部被铁皮划伤30分钟”,当时接诊医生查看伤口,见左腕掌侧有约3cm纵行裂伤流血不止,边缘欠整齐肌腱外露,但手指感觉运动正常。接诊医生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嘱其拍片排除异物残留的可能,但工头说是划伤不可能有异物,拒绝拍片,接诊医生亦没在病志中记录病人拒绝拍片。予以常规清创缝合伤口处置,嘱3天后门诊换药。3天后门诊换药时伤口肿痛,拍片发现伤口处异物残留。拆开伤口取出大小约1*1cm铁片一块。工头及病人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反复做工作免去拍片及后期换药处置费,才算了事。
此病例中工头处于个人的目的隐瞒病史拒绝拍片,导致伤口异物残留。个人认为在急诊工作中碰到一些特殊病人如:小孩、老人、醉酒的、无家属的一定要特别小心,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拒绝做的一定要在病志中记录清楚。对于外伤的病人,尤其伤口欠整齐的,一定要想到异物残留的可能,常规拍摄x线片,并做好术前交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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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防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经验,以下总结与大家共享:
1、端正医德医风,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 一个合格的医务人员首先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这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是否合格的基本准则,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每位医务人员都应该文明行医,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对病人要精心治疗,耐心护理,时时处处关心体贴病员,使他们树立起对医务人员的信赖和尊重,主动配合治疗;对病人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把科学的技术与热情的服务结合起来,切不可工作马虎,不负责任,态度恶劣。同时,做好医疗纠风活动,响应卫生部关于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和医疗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强化服务意识;不搞“强制服务”,提倡“换位”思考,提供给病人“人性化”的服务。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来,我们的医疗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与患者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各地各级医院的水平很不一致。病员对治疗水平的要求与我们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之间的差距是医疗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意识到这一点,就应该把提高业务水平放在首要位置。
3、严格遵守医疗规章制度,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制等,这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有效途径。例:夜间急症摄片,因多方面的原因片子可能未反应实际情况,值班医生可以请示上级大夫或嘱病人明日再来复查;急症拍片若无报告单,值班医生可以叫病人明日再来写报告单;手术做不下来,应该请示上级医师,如此,责任即可分担。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对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是防止医疗纠纷的具体的纲领性措施。例:陈旧骨折手术治疗原则中有一条是必须要植骨,假若为一个骨折22天的病人行手术治疗时就一定要植骨。若未植骨而术后病人出现骨不连,医生犯的就是原则性错误。相反,若植骨后病人出现骨不连,则是正常并发症。
4、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据统计,在现有的医疗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是诊疗操作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于沟通不到位,病人和医护人员之间的理解存在分歧 ,对相互之间的要求存在着偏差,久而未决,就产生了医疗纠纷。我们从病人入院的第一刻起,就重视与病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入院后详细向病人交代住院需要注意的事项,询问病人需要解决的问题;诊断明确以后,客观评价诊疗结果,及时向病人交代结果以及治疗措施、治疗后会出现的情况和并发症;病人手术前要经过严格的术前病例讨论,把定下的手术方案及时传递给病人,向病人交代手术需要注意的问题、手术可能会出现的并发症、器材的选用和费用问题;术后向其交代治疗和护理应该注意的问题、康复训练和随诊复查的情况等。在抢救危重病人时,要一边组织骨干人员抢救,一边组织人员及时同家属交待病情和预后,让他们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同病人的交流要讲究艺术,避免生硬,把严重的病情通过委婉的语气讲出来,让病人和其家属有一个思想的准备和缓冲、接受的过程。
5、防渐杜微,防患于未然,提倡忧患意识 医疗工作有时候是简单繁琐的工作,时间长了,个别医护人员就会产生麻痹思想,不认真遵守诊疗常规,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产生严重后果。在工作中,一定要每一项操作都按照原则办,对于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有可能产生重大问题的环节多巡视几遍,真正做到万无一失。如在手术前应当对病人的病情做全面的评估,对在术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充分的估计并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在手术前主管医师要再一次核实诊断情况,再次核实手术部位和医疗器械准备情况等。
6、及时、正确、详细的完成医疗文书的书写 医疗文书既是医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工具之一,又是病人日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保险赔偿的依据,特别是在目前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医疗文书的法律地位也日益重要。医务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记录好诊疗过程中的各种操作情况、用药情况、病人病情变化及其转归情况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记录要规范、详细。抢救危重病人时要边抢救边记录,防止笔误。一旦日后发生纠纷,给自己留有足够的证据。
7、执行保护性医疗措施 虽然现在的卫生法规要求我们对病人的病情有告知义务,但对于某些不可救治或者晚期重病患者的谈话时要讲究策略,要有一定的艺术,必要时可将具体病情告知于其家属,由其家属向病人交代;在病人或其家属面前要注意言行,不要挑拨是非,说三道四。对兄弟医疗单位的医疗结果不要妄加评论,避免造成同行间的猜疑和难堪。
总之,对于医疗纠纷我们要始终提高警惕,严加防范,慎重、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病例,尽可能考虑到任何一个有可能引发纠纷的小疏忽、小失误。认真对待病人就等于认真对待自己,服务好病人也就是保护好自己。否则,一旦“出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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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含笑"主任真是好,理解医生,特别是急诊科医生.提出的这个专题真好.我也来唠磕唠嗑.我也在急诊科工作过一段时间,深有体会,急诊科是又苦又累又最容易挨打受骂的地方,医疗纠纷特多.有一次我同事半夜跋山涉水出诊接了个病人回来,诊断为"脑出血",建议其住院,谁知老人的儿子脖子一梗,说:"这麽重的病,肯定要好多钱,这麽老了,回去吃吃药算了."我们劝说无效后,就让他签字回家了.谁知第二天一个妇女大哭大闹杀上门来,说我们没有抢救她爸爸,害死了他.原来她是老人的女儿,她哥骗她,说是医生要他们回来的,医生说没治了
.我们把她哥的拒绝治疗的签字给她看,她才停止了对我们无端的谩骂,连句"对不起"都没说就走了.
唉,急诊工作"把把都是辛酸泪,满腹心事有谁知?"可是"牢骚满腹防肠断,革命工作还须干!"在急诊急救工作中,我认为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该说的话考虑后再说,不该说的话千万别说.随口说的话可能被家属听到,有可能导致纠纷.
2,技术一定要好,若"半瓶子水晃悠晃悠的",自己不怕,别人还担心呢!
3,有时也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想想,自己说的话和做的事患者能否接受.
医疗纠纷来了也别怕,按正常程序办,维护医生的正当权益,有法可依就好了.遇到无理取闹之辈,必要时还是要躲躲,"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与各位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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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手,请多指教!
我也说一例:有一中年女性患者,有高血压病史多年,早八点在办公室突然跌倒,抽搐,呼120接回,由于是本院药师亲戚,急诊未做ct就直接收入脑内科病房。入院诊断考虑:继发性癫痫,脑出血,予安定处理,不知为何未查ct或mri。下午再做ct提示大量脑出血,手术后转ICU,很快脑疝形成死了。家属大骂病房接诊医生杀人凶手。
教训:切勿因是亲戚或熟人一时心软不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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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各位战友都总结了每个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所遇到的医疗纠纷.与大家所说的一样,我在急诊科工作了六年的时间,有过很多的教训和经历.有很多的事情并不是我们医生的错,我们在工作中已经尽心尽力,服务也无可挑剔,但还是有纠纷发生.不知各位战友是否注意到,在每起医疗纠纷的背后其实就是一个钱字:病人家属根本就不想出这笔医药费.我们的医生是人,不是神,你不能对他很苛刻,只有没有原则上的错误对素质高的人群就不会有任何的麻烦.我仔细地观察过凡是闹事的人都是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根本就不会去站在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他们想到的和关心的只是自己,只要人死在医院里不管院方有没有错都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让你医院里出点血绝对不会放手.每个医生做得最好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也会有人的低潮期和反应的不敏感期,在这个时候能做到不出大错就很不错了.当然对我们的医务人员要求严格是防止和杜绝医疗纠纷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也不是万全的,我看主要是我们的医疗管理部门太过软弱和我们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对病人家属的同情之心以及我们各自医院主管领导抱着息事宁人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只要病人一吵我们就要赔,不管我们在工作中有没有错和服务态度的好坏。我们的媒介也在其中起着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你说你不赔能做得到的吗?说说我们医院里前两天发生的事情吧:一个小孩子从七楼摔下后送到我们医院后因为病情太重急诊的接诊医生没有做太多的停留在做过头部CT和胸部X线检查后就直接送进脑外科住院治疗。脑外科经过详细的检查认为没有其专科疾病而考虑为胸部外伤造成就请胸外科医生会诊后转入胸外科治疗,但是在进入手术室前时突然病情变化病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本来是我们的医生是尽力了,可家属是本地人,认为我们在抢救病人时延误了时间最终使病人死亡。在我们医院大吵大闹并冲进院长家里进行打砸公安出面也不能调解,经政府部门的调解还是赔了1。8万元。你说冤不冤??
我说的是我们在这里讨论了这么多,我们就是最怎么样努力也是预防不了的,关键是我们的娘家---卫生部要努力地争取我们的利益并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是真正医生有错就要重罚,但是如果没有错我们就不能退让,甚至可以法庭上见。当然不是医疗方面的事情了,而是我们的人格权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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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一例
36岁,女性,因下腹隐痛半天伴呕吐、腹泻去附近一妇保院就诊,当时病人主要诉腹泻已10余次,有里急后重感。该院医生诊断为肠炎,予抗感染、补液治疗效果不好,下午通过熟人,请本院一高年资医生看病并请求入院。该男医生未作体验,以“肠炎”收住入院。入院后亲自下医嘱有下级医生处理。至晚10时患者BP开始下降,仍考虑为中毒性休克,12时BP降至0,此时再请外科会诊,诊断为宫外孕,一边抢救,一边手术。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也成为被告。
1)对病人应一视同仁,不能违反医疗常规,医疗事故往往发生在熟人、亲戚身上(或为脸面,或为其省钱),若对该病人作一体检/急诊作一血常规/做一B超,结果就会不一样;
2)作为下级医生,对新入院的病人一定要仔细询问病史及做体检,不能盲目执行上级的医嘱;
3)动态观察病情、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多请上级医生及相关科室会诊,不表示你无能,相反,表示你对病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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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个发生在我们县妇保院的例子:
3月是流脑的好发季节,我们县妇保院收治了一个病人,4岁,当时的症状初期表现为发热、头痛、咽痛、上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流涕、咳嗽等等,很像感冒,当时没有被人所重视,诊断为感冒。后来患者出现皮肤瘀斑、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于第二天死亡,家属表示极不理解,大闹到卫生局,最后赔了10W,小孩尸解是流脑,分型为A型。

事后卫生局专门组织了讲座学习,之后又把我们人民医院做为定点医院,急诊人员更是训了又训。后来又发现2例C型患者,过渡顺利。
相比较C和A型,C群流脑具有易传播、起病急、死亡率高等特点,可在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但是却无死亡,是因为我们有了准备,打了有准备的战,A型患者死亡暴露了该医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观念,重视不够,对季节性疾病了解不多。甚至有医务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被问之3月好发流脑还是乙脑时回答乙脑,真是令我汗颜!

通观本例我想说: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是极重要的。只有提高了自己的水平才能更好的为病人,反正也是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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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性,33岁,因与人斗殴时被打伤紧急就诊。同时送诊的还有其他5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外伤。该患者就诊时给人感觉病情较轻,仅几处头部外伤,血压正常,无其他特殊不适,患者自己也感觉没什么大碍。于是给予简单清创缝合后于急诊留观,由于同时送来的其他几个外伤病人有的较重,医生、护士都忙于处理其他病人,也就忽视了该患者。留观期间该患者曾向护士反映感头晕,但未引起重视。1个多小时后,病人家属发现患者精神较差,嗜睡,赶紧叫来医生,查BP40/20mmHg,P150次/分,面色苍白,腹部膨隆,移动性浊音阳性。紧急抢救,同时腹部B超检查示:脾破裂。急诊手术。但患者终因失血过多死亡。后患者家属大闹,甚至多次带人堵了医院的大门,经多次协商最终医院以18万了结此事。
教训:
记得上学时老师在讲如何处理此类病人时讲的一句话,至今记忆深刻,“当同时有多个外伤病人就诊时,那些看似伤势较重、头破血流、大喊大叫者,往往没有多大危险,倒是那些看似不重,不太言语者,反而应该多加观察”。作为急诊科医生,应该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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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有多少急诊大挨了打,我哭!
  一边挨打挨骂,一边治病救人,这就是中国急诊大夫之现状! 
  一边救人,一边赔钱!
  我有个病人,被人刀砍后来诊,右臂动脉被砍断。一入抢救室测血压即为70/30mmhg,心率140次,全身苍白,血管都扁了,护士好几分钟都扎不上液体,五分钟不到,病人心跳呼吸骤停,抢救一小时余死亡!赔钱四万。
  家属告曰:为什么不立即输血?从抽血、配血到从血库取回血,最少也得半小时,这不是大夫能左右的,而且此人的血管扁了,极难抽血,到病人心跳骤停时,血还没抽出来。我们抢救室只配备一个大夫,又得右臂加压止血,又得给护士下医嘱执行各项紧急操作,如中心监护、量血压、抽血、建立静脉通路、电话联系麻醉科插管等等,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就不是一两分钟就能搞定的,大家都忙成一片了!等二十分钟后,其实病人已经无希望,取回血来又有何用?
  家属又曰:配什么血,不是有万能血吗,输上不就得了?我倒,无知加无理取闹了!
  家属又曰:不是说动脉断了吗,你们就给包了点纱布,也没扎上血管,那能止了血?我Kao ! 手臂被砍得一蹋糊涂了,没五分钟心跳呼吸都停了,在当时的情形下,哪有功夫坐下来给他细细找血管结扎呢,当时的原则就是紧急加压止血了!
  砍人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家属不去追究凶手,却在忙着告医院!
  砍人的凶手至今逍遥,救人的大夫却要赔钱了!
  这个病人,我自认至始至终我们没一点失误与耽误,但赶上医院三甲复审,软弱的医院怕病人家属闹事影响不好,最终赔钱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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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个
我们医院急诊科有个医生一天出去接诊,赶到病人家里时,病人心跳呼吸已经停止,遂告诉家属病人已经死亡,随后未接病人自行回院。结果,第二天病人家属找到医院,说医生抢救不积极,原话有一句是:你说病人死了就死了啊?!
后来医院赔钱才了事。
所以急诊医生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积极一点,即使病人已经死亡,也应该试着抢救一下,这样在家属看来你已经尽力了,他们心里也好受些。
另外,要尽可能留下客观依据,如心电图,注意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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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参与一下:
在急诊轮转时曾经有个患儿,女,5岁,自幼发现心脏杂音,无口唇青紫,生长发育正常,心脏彩超示:室间隔缺损,收入放射科介入封堵治疗。余无异常,完善检查,行介入封堵器治疗,操作中封堵器打开造成重度主动脉关闭不全,取出封堵器,手术作的时间很长,因为术前谈话时没讲清楚风险,当时患者家属很有意见,可能还有点关系,所以晚上六点送到急诊科时,整个楼层乱糟糟的,我和一位上级大夫当时耐心和患者家属谈话:1,无论做什么操作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封堵介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是一项新技术,风险也大一点。2,我们准备尽快给患儿安排手术,后来急诊作了室间隔缺损修补术,手术非常顺利,让家属稍微安心了。3,我们又联系各个科室尽量少收患儿点费用,因为介入花了四五万元,最后患儿很高兴得出院了。

所以遇到纠纷,要耐心和家属沟通,当然也要照顾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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