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正方,继续阐明正方观点:
我不明白战友讲的“扭转病程进展的几率极低“,”干嘛花那冤枉钱“是什么意思。失代偿期肝硬化治疗价值不大就放弃治疗吗?当然失代偿期肝硬化预后不佳的确不佳,不治疗5年生存率非常低,正因为如此,才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尽可能延长患者生命。肝移植是首选的治疗方法,但是对于大量不能接受手术的患者,应用拉米夫定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病毒控制后肝功能异常几率、肝脏损害进展程度都大大降低,可以明显改善肝硬化患者的生存治疗,延长生命。并为可能行肝移植的患者提供了等待的机会。(这方面有很多权威资料,可以自己检索),同时也就减少了所谓保肝药物的应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减轻患者负担。作为临床医生来说,这个在临床上应该是有目共睹的。我个人认为,作为医生,应积极将有效的治疗手段向患者推荐,最大限度挽救或延长患者生命。当然患者坚决不同意完全放弃治疗另说了。
另有战友提到用拉米夫定抗病毒治疗出了问题怎么办?家属会不会打官司?其实现在拉米夫定针对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抗病毒治疗已达成共识,并有规范性文件出台(见上)。既然是规范性治疗,就不用瞻前顾后了,你用利福平等药物治疗结核出了问题怎么办,这里你怎么办也就是了。当然,即使是规范性治疗,提前向患者讲明治疗的目的、预后、副作用也是必要的。
不得不继续说几句!!
其实如果从学术的观点出发,我是认为对于乙型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乙型肝炎再活动的抗病毒治疗是持支持态度的!但仅仅是学术的角度!!但从临床实际出发,仍然持反对意见!!
1, “扭转病程进展的几率极低“的涵义:病到肝硬化失代偿,其5 年生存率仅为 14%, 大家都知道,也都引用,但在临床实际中,有这么高吗?乙肝肝硬化的患病人群还是以农村为多,好多是病拖得不能再拖才来住院看病,此时的失代偿肝硬化(慢性肝功能衰竭)可以逆转的几率有多少?说实话,我管的肝硬化失代偿的病人很少因是因病情“痊愈”出院的,要么治疗放弃家属要求出院,要么抢救无效,既是偶有起色出院,多又很快再次入院,结局大同小异。
2,”干嘛花那冤枉钱“是什么意思,我说不让花“冤枉钱”,不是让不花钱,而是要把有限的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如真正可以减轻病人痛苦的顽固性腹水的治疗等,这类病人的经济状况如何,大家都清楚,你做肝移植,当然好,花销多少?国内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的起,学术我们可以学习外国,但我们面对的是我们的同胞,要治病更要救人:病人还有家属!因病致贫的大有人在。
当然如果病人家庭经济充裕,不受经济限制,抗病毒、肝移植都可以用,越早越好!我希望我们的国家尽快富强起来,这样我作为一名肝病科医生的成就感或许多一些!有钱搞研究,有钱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