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放疗的局控率与照射剂量正相关.在治疗中如何判断肿瘤的照射剂量已达到根治量并不是按书本上的剂量,而是要求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剂量水平.目前尚没有特别有效的办法在放疗结束前作出判断.但治疗结束前如果影像检查病灶仍残存应该提示仍需要加量.PET-CT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临床结论.
提高肿瘤照射量的前提是不增加NTCP这是每个放疗医生都知道的.因此在照射技术上的改进如亚临床灶预防剂量达到后能否针对病灶采取适形/或IMRT进行补量.当然后者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针对复发的补救办法,但患者付出的代价是严重的放射损伤.因为IMRT也不能避免损伤.甚至有报道并不能降低NTCP.
我们现在所做的照射方法都是在参照已有的放射生物学理论基础上进行的经验治疗.即便是达到DT80GY甚至更高的剂量也仍存在复发病例.因此需要联合其他措施来提高放疗的局控率.如全程同步化疗;如发热+放疗(俺以前做过发热+化疗:用一种可控的疾病使患者高热后化疗).
事实上过高剂量的照射导致后续的化疗/或生物治疗都非常困难,因为在原发灶很难达到应有的药物剂量或免疫细胞数量.
事实上:即使对NPC,放疗不是万能的,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PF无效是针对原发灶还是转移灶,如果对原发灶不好轻易判断有效率(因为上述分析),如果是对转移灶则可以用TP试试.
补充一下,部分鼻咽癌复发后可以手术治疗
当鼻咽癌复发的患者已经接受足够剂量的放疗而且有放疗并发症,近期难以再接受放疗时,部分患者可考虑手术。第一次放疗失败后行解救手术是最好的时机,鼻咽残留灶或复发灶局限,通过手术可能根除肿瘤。颈部淋巴结在放射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如不消退,应手术切除。解救手术后是否需再次放射治疗,应视具体情况决定。
手术适应症:
①原发灶手术 放射治疗后鼻咽部或颈部复发,患者已经接受足够剂量的放疗而且有放疗并发症,近期难以再接受放疗时,鼻咽残留灶或复发灶局限,无明显颅底骨质破坏、无颅神经受侵,咽旁侵犯范围较局限,可以手术切除时。
②颈部手术 原发灶可以或已经控制,而颈部淋巴结在放射治疗结束复发或放疗后3个月内如不消退,指征 颈部淋巴结不固定或虽已固定但颈动脉未受累。
③无全身远地转移,无全身麻醉手术禁忌症。
鼻咽癌放疗后复发的原因可能为:固有生物学特性,如放射抗拒;肿瘤周微环境,如缺氧;全身状况,如贫血。治疗不当,如靶区设计不合理、剂量不足或剂量分布不均匀等。
复发后与首程治疗一样,必须进行全面评估,病理/分期/活动状况等,以此为据制定治疗策略与计划——放疗、化疗、手术、基因工程药物治疗或综合.鼻咽解剖位置特殊,且绝大多数鼻咽癌组织分化差,手术创伤大,并发症多而又不易切除干净,通常只适合局限外生的病灶.大多数选用放射治疗.首程放疗后,脑干脊髓视交叉等OAR受到相当的照射 ,成为放射限量组织,再放疗时,必须选择CRT/IMRT/后装等方式,有效保护OAR,并保障靶区剂量.理论上,放射增敏能提高局部控制,有些文献报道了好的结果,但对于许多年后复发者,可能再放疗后长期存活,应努力保障生活质量。
伽玛刀只能用于局限病灶,大范围颅底骨浸润是不合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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