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医学伦理的话题:你是否承认以及如何看待“不治之症”?
人有生,必然有死。从哲学的角度,人必然有不能胜天的难题,恶性肿瘤也亦是如此,否则,地球上会人满为患,也无须再生育,却成悖论,而悖论不能见之于科学。不仅从医学的角度,也从哲学的角度,必然有“不治之症”,所谓的晚期癌症,其定义的本意既是“不治”。即不治,又如何去“治”?是临终关怀,还是去姑息,还是去干什么?医学的伦理道德,临床实践的伦理道德,以及现行的司法见解与实践,是如何看待这个医学伦理的话题?我想提醒的是,简单的说,一个病人,是否有义务拆房子卖猪花三万大洋来供你进行一场希望渺茫的临床实践,或者这个希望渺茫的临床实践的银子应该由谁出?
转自丁香园
人必有一死,自然规律不可改变。对于大部分晚期肿瘤病人我们现在并不能够挽救他们的生命,我们的治疗也并不是为改变自然规律。各个领域的进展已经影响观念上的彻底变化,如从过去的“最大的耐受性的治疗”转化为“最小的有效性的治疗”。肿瘤外科手术开始做小做少而不是做大做多;放疗向着目标性而不是传统的包括区域淋巴结的大野照射;化疗采用最适剂量和程序而不是一味追求大剂量。所有这些变化都使我们认识到在科技的不断发展中,人类越来越有能力从对肿瘤的盲目治疗过度到科学有序的治疗。加之手术、放疗、化疗、生物治疗的合作、不断调整和探索更趋合理的剂量、程序和组合,使当代临床肿瘤学家有能力和条件以人为本的宗旨即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成为肿瘤学家奋斗的目标。
至于临床实践的银子应该由谁出?如果是临床实践应该属于临床试验就应该由实践的执行者解决。如果是患者享受现有的临床治疗实践的成果费用自然需要负担,应他接受了这个现实。在临床中如何界定就在每个人的良心了,当然,随着今后规范的出台会逐步走向正轨。
其实, 天戈老前辈提出的问题已经不能限制在医学伦理范畴了, 这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社会问题在医疗领域的反应. 大家比较担心的社会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医疗问题. 花费很高, 疗效不保证,
2. 教育问题. 家庭投资大, 教育结果更不肯定, 孩子的一生都给耽误了.
3. 饮食问题. 各种有毒食品, 不营养反致病.
4. 环境问题. 好象全国都找不到几个干净的城市了. 农村好些, 但是太落后了.
5. 养老问题. 老有所养是每个人的希望, 但是要很难实现了.
上述问题相互独立, 又相互关联, 不是我们在DXY讨论一番就能解决的问题.
天戈老前辈提出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归纳成以下几个问题
1. 肿瘤是"不治之症" 是否应该花费这样大的社会财富做无意义的努力.
2. 如果肿瘤治疗还有点意义, 那么治疗的目的是什么, 根治还是姑息.
3.怎样才能以合适的花费达到最好的治疗目的
4.科学探索与不负责任的行医行为怎样区分
5.谁来承担科研产生的费用, 是社会还是病人, 因为科研结果的不确定性.
这些问题中, 医疗问题和社会问题互相夹杂, 我想谁都无法给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思考过这些问题, 最后的结论是: 尽力而为, 真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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