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楼上的观点,虽然同意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患者会说你侵犯他的知情权,他会质问你:可能有那么严重的并发症为什么事先不告之?现在的医疗环境下什么样的病人都有.我们去年也遇到过类似事情,开了一个肾盂结石,同意书没写可能由于相关并发症会导致肾功能损伤/肾切除,术后因为糖尿病,原来的PUJ狭窄等原因,肾功能损害导致肾切,我们曾请上海,南京等专家鉴定,认为是手术并发症,但没用,患者不和你打官司,就是陪钱,最后赔了18万了结.
如果楼主的患者是明事理的话,还好说,如果是想闹的话,只有赔钱,所以,现在要积极和患者沟通,还是那句话"既要在专业上强硬又要在态度上诚恳",说服医疗鉴定或少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