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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2007-2008年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自行采购增补品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2008年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自行采购增补品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供应商:

现将2007-2008年度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自行采购增补品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审核通过的自行采购增补产品(附表1),医疗机构如需使用,可通过增加配送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自行采购增补产品需缴纳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后方可进入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采购,缴费须知:

(一)收费标准:每品种规格收取300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

(二)收费方式:必须由供应商在与其相应的账户上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等形式转入以下账户:不能以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名义代理缴纳服务费,也不能在南宁市以现金形式存入账户,否则将会给核对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也延迟了领取发票的时间。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账    号:2102108109300001087

              开 户 行:南宁市工商银行桃源支行先锋分理处

(三)领取发票的时间将另行通知。需要邮寄发票的供应商,管理中心将委托申通快递公司以到付的形式统一邮寄,不再把邮寄费转入以上账户。

(四)收费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2008年6月25日止。

(五)各供应商认真核对自已所应缴纳的品种及金额,避免出现多交或少交服务费的情况,不按规定时间缴纳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的企业,取消该企业的挂网资格,并在下一年度不接受该企业参加广西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活动

三、各供应商在采购期内办理自行采购目录品种调价、增补(包括增补品种、规格)的,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按《自行采购目录报价调整表格》(附表2)、《自行采购目录品种增补申请表》(附表3)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增补品种需要按《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企业及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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